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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律師最近為了一個品質不良的案件 唉聲嘆氣 眉頭深鎖 ,

(註:品質不良案件之定義:案件先天不良, 當事人提供資料殘缺不全)

A律師很有責任感苦幹實幹, 大家都看在眼裡,
 
混世魔王K也是暗暗佩服~

 

不過以我的個性,
 
是不會那麼的為一個品質先天不良的案件 嘔心瀝血 放不下啦~

 

1.案件先天不良部分

跟醫生一樣, 有些病患像廖風德先生送到醫院已經缺氧四十分鐘,

先天上已經非常不樂觀了,
 
此時再多名醫會診 再多醫療器材搶救 也是枉然,

我們為廖先生的死感到難過,

但我認為那些醫生們並不需要自責, 因為他們已經盡力了~

醫生不是神,
 
他只能在到院病患既有的狀況下盡力醫治,
 
沒辦法確保每個病人都能活著出院!

律師也不是神,
 
我們只能依個案情形依當事人提供之資料盡力處理,
 
沒辦法保證每個案件都勝訴!

(就如我在前面一篇文章 勝敗論英雄? 所述,
 
有些時效已經完成的案件, 是完全沒有辦法挽回的~)

 

2.當事人提供資料殘缺不全部分,

我認為律師認真辦案是一定要的,

不過律師不需要為了案件裡律師無法控制的部分
 
承擔太大心理負荷!

有些案件已經先天不樂觀了,
 
當事人提供資料又殘缺不全 數字兜不攏, 要求補充資料又不積極,

(如果當事人是小老百姓不懂要提出什麼資料就算了,
 
有法務部門的大公司也這麼離譜就很過份了~)


那就你給我什麼菜 我就怎麼炒阿~

你給我幾顆雞蛋加白米, 我就只能弄個炒飯給你,
 
滿漢全席?那是不可能的!

我不會為此 睡不著覺 食不知味,
 
因為我已經再三提醒過當事人了,

有些事情需要當事人配合,
 
當事人不配合, 不配合也有不配合的作法, 反正最壞就是敗訴嘛~


當事人都自己對不起自己了,
 
律師還應該負擔那麼重的勝敗責任跟心理負擔嗎?

 

再以醫生為例,
 
醫生要病患按時服藥,
 
病患不聽還跟那個肺結核病患 李真主先生 一樣到處趴趴走,

醫生應該為沒醫好這個病患感到自責嗎?
 
不用吧?!

你又不是我爹娘, 不肯吃藥還要我怎樣求你?
 
跪著求你嗎?

命是你自己的, 病患自己都不愛惜自己生命了,
 
醫生還需要為沒幫病患治好病感到自責嗎?

權益是當事人自己的,
 
當事人自己都不重視自己權益了, 律師還需要為官司可能敗訴感到自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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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