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台大法律 長春藤名校LLM 的學弟在部落格裡寫到,

想到回台灣要去作一些埋首卷宗local層次的工作就覺得很煩,

另外與一些同道相談過後發現, 似乎蠻多同道都覺得

埋首卷宗 寫狀子 寫律師函 寫法律意見 的工作 是 local層次 low end 瑣碎 的,

一定要搞併購才是 high end 的高級工作~

 

我是不同意這種看法拉!

 

第一

就算是併購案, 也不是一個律師就有能力處理的,

財務分析 財務報表 都需要一個團隊一起作才可以完成,

另外, 併購要檢查的事情才瑣碎勒, 每個數字 每個契約 都必須作評估, 勞工去留 年資結算 也是瑣碎的事~

這些瑣碎事情在理律當然是資淺律師作囉!(難道要陳長文那些大頭做?)

也就是說 high end高級工作不一定不瑣碎~

(當你是小喀時, 還可以high end到哪裡去? > <")

 

第二


併購?哪來那麼多併購案?

除非是在大型事務所, 不然對一般公司客戶而言, 訴訟 合約 執行 法律意見 是經常發生的,

公司找in house律師, 需要的是日常的法律服務, 不是要搞併購,


做過一堆併購案的經驗不一定可以符合一般公司的需求,(屠龍之術無用武之地阿~)

埋首卷宗 寫狀子 寫律師函 寫法律意見 的工作是律師的基本功, 有實用之處, 不需要覺得很 low end 低等~

 

第三

世界是平的 這本書說網路將世界抹平了,

律師剛好是那個不會被抹掉的工作, 因為這份工作很在地化 local化,

在地有在地的優勢, 語言 客戶信任度 民情風俗習慣 都通,

要把在地的服務做好, 也不容易, 要用心的~

 

有機會我當然也想參與 high end 的案子,

也希望把英文練好一點可以有國際化的錯覺(哈哈!),

但在那之前, 先把基本的功夫底子打好, 比較重要,

起碼要先證明自己是個稱職夠格的 low end (?)律師吧!

不然連 小狗 小貓 都應付不了, 還屠什麼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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