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官司很有名, 反正就是兩家鞋公司為了"三條線"的商標

打了二十年令雙方額頭三條線的官司~

 

我的感想是,  即便 將門 全世界商標官司都打贏了又如何?

只要NBA球星 Kevin Garnett & Tim Duncan 每個晚上繼續痛宰對手,
 
貝克漢 每晚準時在電視螢幕前賣帥,

(上面幾位仁兄都是愛迪達代言人)

全世界的人看到三條線想到的還是 愛迪達 阿 !

大部分的人如果看到三條線走進店裡, 發現賣的是將門的鞋子,

第一個反應, 應該是在走出店裡吧?!

 

商業世界是殘酷的, 打的是成本戰 行銷戰 廣告戰 通路戰 法律戰 ,

法律戰只是其中一環, 法律戰的勝利, 無法保證行銷上一帆風順,

也不保證消費者一定會認同你的品牌品質是比較好的!

贏了官司又如何?有辦法遮掩輸掉市場的事實嗎?

 

在我看來,  將門 完全失敗了,

即便 將門 二十年來在商標官司中有所斬獲,

還是改變不了 將門市場繼續萎縮, 愛迪達茁壯成為世界名牌 這個殘酷的事實阿!

法律只是手段, 如何在其他領域努力贏過對手, 才是在商業世界裡存活的真正王道~

 

 

 


圖左為將門球鞋, 圖右為愛迪達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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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斜線商標大戰 將門告贏愛迪達 愛迪達台灣商標被撤

 

更新日期:2008/05/08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德國愛迪達(adidas)公司長期以三斜線造型為商標,

 

台灣本土企業旅東公司生產的將門(JUMP)運動鞋,也使用三斜線造型為商標,

 

雙方為這三條線纏鬥多年,大打行政訴訟,一路從德國打回台灣,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將門註冊在先,
 
判愛迪達敗訴,愛迪達「遞減三斜線」的註冊商標遭撤銷。

 

 

 

愛迪達(中文名稱於數年前改為「阿迪達斯」)委任律師郭建中表示,正與公司研究是否上訴;

 

將門委任律師陳妙秋說,目前仍有官司在德國、中國、土耳其等地進行,
 
如今愛迪達在台灣敗訴,

 

將門是否另提訴訟,
 
要求愛迪達鞋類不得使用三斜線造型為商標,她會再與將門研究。

 

將門品牌創辦人陳瑞昌說,希望將門可以與愛迪達在全世界並存。

 

 

 

愛迪達主張,早在3、40年間,即使用三斜線的商標,並走紅全世界;

 

將門則主張24年前,自創長度遞減的三條斜線搭配「JUMP」為商標,
 
並於1983年在台灣取得商標註冊。

 

將門強調,愛迪達使用的三條線商標,原是一樣長的線,
 
是因將門在1989年於德國以具跳躍感的「遞減三斜線」為商標後,
 
愛迪達才跟著以長度不同的三條線為商標,並於1996年間,向台灣申請註冊。

 

恩怨肇始於十九年前

 

將門品牌創辦人陳瑞昌說,1989年間,將門揮軍歐洲,卻遭愛迪達指控商標侵權,

 

且先後在土耳其、中國、韓國等20餘國遭控侵權,將門可說一路敗陣,

 

2003年間,將門在台灣反將愛迪達一軍,

 

首次反擊,以商標相似為由,要求經濟部撤銷愛迪達的「遞減三斜線」造型註冊商標。

 

經濟部智財局認為,兩者的確相似,撤銷愛迪達「遞減三斜線」的註冊商標。

 

全球告透透互有輸贏

 

愛迪達公司不服,跨海提出行政訴訟,要求經濟部智財局撤銷處分,

 

2006年間,愛迪達首遭判敗訴,愛迪達上訴後,

 

最高行政法院今年4月間認為愛迪達主張有理,將全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愛迪達保有上訴權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將門早在1983年間即註冊使用「遞減三斜線」商標,

 

愛迪達則是在1996年間才開始申請註冊,

 

且愛迪達的商標,與將門的商標構成極為近似,可能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

 

而將門註冊在先,經濟部撤銷愛迪達「遞減三斜線」造型於鞋類的註冊商標並無違誤,

 

判愛迪達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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