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些法律人的部落格, 其中有幾個待在法院或地檢署,

不曉得是避諱還是有怎樣的考量(也許是 法官 檢察官 身分敏感吧?!),

他們的部落格一律稱自己的工作單位為"公司"

 

我是覺得很妙拉~

特別有些人是在執行處上班,

談到工作免不了會談到 債務 卡奴 等字眼,

再加上 我們公司 這種話,

很難不讓人聯想這些傢伙是在討債公司上班的勒!

(竹聯企業有限公司 or 天道企業有限公司?!)

 

ps:應該很少人知道吧?K的夢幻工作是當竹聯企業有限公司的法務長阿~

       因為可以把酒店小姐, 出入又有保鏢, 整個就是一個很讚的感覺,  哈哈!

     (莫名其妙的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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