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一個客戶來所,非常焦慮,

說他一名女性友人出現了一些問題,目前在看守所羈押中,

一問之下才知道,

該女子的男友聲稱有朋友介紹好康的(?)可以免費到澳洲一遊,

(k的os:這種太過好康的,到最後都會變得不太妙,還是少碰為妙~)

 

畢竟是朋友介紹,有一定信賴程度,

在好康道相報之下,有三對情侶(彼此認識)決定前往,

出發日時三對情侶興高采烈的到桃園機場等待登機,

此時該名介紹的友人出現在機場,要求他們幫忙帶一點東西給那邊的人,便走了,

因為事出突然,三對情侶在機場討論了一下,決定不要冒險,

打算找一個置物櫃放這包來歷不明的東西,

不過已經太遲了,大批海關人員及警員迅速包圍了他們,

後來事情發展就跟電影老梗一樣了無新意,

該包物品是純度很高的安非他命,

運送二級毒品罪,最低消費額:7年有期徒刑~

 

這樣的案件其實非常難處理,

主張無罪,拼得過(成功率不高)獲判無罪,當然很好,

拼不過,法官認為你沒有悔意,判個15年也不會令人意外,

設停損點認罪嘛,最少判7年,就算再怎麼減刑,也不可能少於3年~

 

我望著客戶焦急的表情,平靜的分析相關利弊,

對律師而言,這是手邊幾十件案件裡的一件案件,

對當事人而言,那是他的全部,他的人生,

現在能做的,是亡羊補牢了,

不過不管怎麼補救,訴訟過程裡的 不安 焦慮 痛苦 ,客戶也是要一一承擔~

 

結語:

每個案件都是一個故事,一個血淋淋的故事,

出境或入境,千萬不要替誰帶什麼東西,

一時心軟,可能換來一輩子的遺憾~

 

 ps:

就這麼巧,寫完這篇文章後,12/23也有一則類似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5%B8%B6%E6%B3%A1%E9%BA%B5%E8%AE%8A%E6%AF%92%E7%A3%9A-%E5%A6%99%E9%BD%A1%E5%B0%91%E5%A9%A6%E5%B4%A9%E6%BD%B0-002536185.html

後來找了一下,k碰到的這一件,似乎新聞也有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運毒換旅遊-5年輕人吃官司-06013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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