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一個客戶來所,非常焦慮,
說他一名女性友人出現了一些問題,目前在看守所羈押中,
一問之下才知道,
該女子的男友聲稱有朋友介紹好康的(?)可以免費到澳洲一遊,
(k的os:這種太過好康的,到最後都會變得不太妙,還是少碰為妙~)
畢竟是朋友介紹,有一定信賴程度,
在好康道相報之下,有三對情侶(彼此認識)決定前往,
出發日時三對情侶興高采烈的到桃園機場等待登機,
此時該名介紹的友人出現在機場,要求他們幫忙帶一點東西給那邊的人,便走了,
因為事出突然,三對情侶在機場討論了一下,決定不要冒險,
打算找一個置物櫃放這包來歷不明的東西,
不過已經太遲了,大批海關人員及警員迅速包圍了他們,
後來事情發展就跟電影老梗一樣了無新意,
該包物品是純度很高的安非他命,
運送二級毒品罪,最低消費額:7年有期徒刑~
這樣的案件其實非常難處理,
主張無罪,拼得過(成功率不高)獲判無罪,當然很好,
拼不過,法官認為你沒有悔意,判個15年也不會令人意外,
設停損點認罪嘛,最少判7年,就算再怎麼減刑,也不可能少於3年~
我望著客戶焦急的表情,平靜的分析相關利弊,
對律師而言,這是手邊幾十件案件裡的一件案件,
對當事人而言,那是他的全部,他的人生,
現在能做的,是亡羊補牢了,
不過不管怎麼補救,訴訟過程裡的 不安 焦慮 痛苦 ,客戶也是要一一承擔~
結語:
每個案件都是一個故事,一個血淋淋的故事,
出境或入境,千萬不要替誰帶什麼東西,
一時心軟,可能換來一輩子的遺憾~
ps:
就這麼巧,寫完這篇文章後,12/23也有一則類似新聞~
後來找了一下,k碰到的這一件,似乎新聞也有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運毒換旅遊-5年輕人吃官司-060131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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