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這一行常碰到的狀況是:

客戶出事情了,要提告了,或被告了,要上法院了,

才急急忙忙拿著契約或相關文件來找律師,

有的甚至是隔天就要開庭了,要落賽了,才想到要找律師~

 

其實喔,這樣的情況其實都已經是中後段(就是癌症第二三期的意思),

就是出了問題,才要找律師收拾,

而律師接收的戰場,通常是慘不忍睹,

有的當下沒有簽約,或簽了一個爛約,

有的是爭議出來後,處理經過沒有蒐證,或沒有即時做出正確動作,

這些都可能導致敗訴的結果,

接辦的律師要花很大的力氣,才能把當事人前面搞出來的失誤處理掉或停損到一定程度,

但很多時候是力有未逮,

因為契約文字就是白紙黑字寫成那樣,根本沒有迴旋空間~

 

要立於不敗之地,

最重要的,不是找一個好律師打官司,而是簽約時找一個好律師看合約,

前面簽一個爛約,後面找顧立雄來打都一樣,只能落一個敗訴的下場~

 

以昨天蘋果日報報導的這則新聞為例,

連家向壹週刊求償又贏了,贏了一百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3/35266877/被認定「未向連家求證」《壹週刊》共判賠900萬

連同過去幾次官司,連家連續勝訴5場,贏了900萬元,

所以林背從來不會懷疑連家吃香喝辣的金錢來源有問題,

因為壹週刊每隔一陣子就會奉上一堆錢供其花用,

你說這是遮羞費也好,權利金也罷,

反正壹週刊每報導連家人一次,連家抽頭是抽定了~

 

連家人為何一直勝訴?壹週刊為何一直敗訴?還割地賠款一路輸到脫褲子?

因為當年壹週刊法務跟連家的律師簽下了一紙爛約阿!

k之前已經寫過一篇文章講過勒

http://klaw1207.pixnet.net/blog/post/38786563-%e8%ba%b2%e5%9c%a8%e5%92%8c%e8%a7%a3%e6%a2%9d%e6%ac%be%e4%b8%8b%e7%9a%84%e9%80%a3%e5%ae%b6%e4%ba%ba

現在連家人連勝場次還在持續中,未來沒有意外的話,應該還會繼續勝訴下去~

 

壹週刊vs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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