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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或名嘴亂扯是司空見慣,最近洪仲丘的案件亦是如此,

不過令k有點失望的是,

就連洪仲丘義務律師若干發言(提出的質疑)

或是動作(怒斥被告,當庭激動哭泣),

以其說是法律語言,倒不如說是媒體語言,

(說實話,軍檢檢察長曹金生的發言,

雖然無趣不討喜,但起碼中規中矩,沒有偏離法律人的本分)

 

媒體名嘴拿通告費亂講自己也不懂的東西,我們可以笑笑,

反正西屏今天講軍事,明天講外星人,

張友驊說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大家看了高興就好,反正有娛樂效果,下班後看電視不就圖一個輕鬆?

名嘴拿錢辦事,也是糊口飯吃,大家體諒體諒也就算了

 

洪小姐面對媒體提出種種質疑或證物,

有些質疑也許外行,

有些證物其實並非這個案件的關鍵(法律上定義的關鍵),

不過他是受害人家屬,也不是法律專業,我們可以體諒

 

但當法律專業人士,面對媒體,拿到麥克風時,

講出來做出來卻是媒體語言時,

我們還可以對這個社會期待甚麼?

(其實不只法律專業人士,其他專業人士也是,

 只是我不確定他們是不是在亂扯,但高度懷疑)

 

七月的台灣就像個大型ktv,主題曲就是洪案,

每個人,不管是 法醫 教授 律師 被害人家屬 名嘴 政府官員,

都在等機會拿麥克風(接受媒體訪問),

拿到麥可風就唱,也不管唱的成不成調,

不想聽的人沒辦法,

每家媒體都在報,轉到哪一台都一樣,

想聽的人也被這些拿著麥克風的人搞糊塗了,

聽著聽著,只有更多問號,以及更多的焦慮~

 

PS:

也許麥克風有種天生魔力,拿到的人會情不自禁甚至得意忘形,

連自己不懂的東西也開始侃侃而談,

也許要到事過境遷回頭看,才會發現自己的失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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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