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有時會收到一些信件詢問法律問題,

前陣子收到一封,

大意是:

一位先生他太太強烈要求接管存摺印章,

但他又怕老婆接管後侵吞他的錢,

因為他太太之前投資買房有虧損,

認為他老婆會擅自拿他的錢去填補這個財務漏洞,

(只要有存摺印章就可以領錢勒~)

故來詢問要如何預防,或是怎樣確保他的錢?

 

我的回答是:

如果你看到眼前有一個洞,

你要做的是:不要掉到洞裡,而不是問怎麼爬出這個洞~

 

如果你真的信不過你太太,那就不要交出存摺,

當然你會說:這會有很嚴重的後遺症,我們夫妻會爭吵,不然問律師幹嘛?

不過勒,法律不是萬能,不可能既讓你達到安撫太太的目的,又能確保你的錢不會不見,

(其實是有方法拉,存摺印章一人保管一個,

不過勒,老婆既然兩個都要,就是要動用的意思,那又回到原點)

世界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k的os:我也很想知道可以一邊賺大錢又可以閒閒過日子的妙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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