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有趣的案件,

就是日本a片廠商跨海到台灣提告盜版商侵害著作權,

檢察官給予不起訴,理由是a片違反善良風俗,不受法律保護,

律師雖然引了WTO互惠原則,檢察官還是不採~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2/34903470/A片商跨海告侵權不起訴

 

這個案件的承辦律師應該是k的學長,

我知道他手上客戶有幾家日本a片廠商,

今天稍晚又放了他開完記者會後跟av女優吉澤明步的合照,

所以稱學長為a片律師應該也是合理,

其實我們這些學弟比較有興趣的是,

日本廠商到台灣開會時的伴手禮是不是就是最新的a片?

如果是的話,分一點給學弟應該很合理吧,

(根據k之前受雇時接觸日本客戶的經驗,

  日本人做事真的一板一眼,來台開庭都超有禮貌的,且一定會帶伴手禮)

 

回到這個案件,

其實就算不引WTO規定,

a片在台灣也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正版製作公司有權利去抓盜版商,

至於檢察官認為a片違反善良風俗所以法律不予以保護balabala,

我覺得很奇怪~

 

第一個,什麼是善良風俗?

你說裡面的內容(性交)很噁心,

問題是:這種事大家每天都在做,人類繁衍後代不就是如此,何來噁心?

對於成年人而言,看a片是一種權利,

有需求就有供給,有人看,就有人賣,就有人拍,

國家要處理的,

是確保這個商品(a片)從製造到通路到零售過程裡不會流到青少年手上,

而不是禁絕其出品,

或對於業界交易秩序採取放任態度,任由盜版商從中牟利危害正版商的權利,

至於販賣a片給未成年人,自然有兒少法處罰,

大法官也說了,"猥褻"這種很抽象的法律概念,是要與時俱進的~

(大法官第407號解釋)

 

第二個,

如果今天我們可以因為一個東西(比如a片)

不是社會主流所認定的高尚娛樂或物品,甚至違反善良風俗,

就因此宣告他(a片)不受法律保護,

那妓女被嫖客白嫖,

法院是不是也要說:

"喔,你的行為違反善良風俗,所以你被白嫖活該!不得向嫖客請求過夜費!"?

 

結語:

沒有人不受法律保護,

就算這個人犯了重罪,吸毒,殺人放火,國家都會請律師替他辯護,

為何拍a片的公司正正當當經營,還是被害人身份,反倒不受法律保護,

我是很不明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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