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推掉一件案件,這個禮拜又推掉一件案件,情形類似,

都是價錢談定了,

客戶要求增加工作量(本來只處理一件違法事情,又要求處理另外兩件),

我想反正要告的對象是同一個人,順便處理也不是不行,就不要求增加費用,

過兩天客戶又打電話來商量,希望減價,

說別的律師報價比較低又怎樣的,

我的想法是:

你要求加量,我給你加,再要求減價,那就有點過分勒,

那就只好婉拒推掉勒,

反正有的律師很缺案件願意開低價,就留點生意給別人做~

 

我這個人很好說話,

你要求大碗,可以,反正一併處理,

預算有限,要求便宜,也可以,

就我替你寫個書狀(不掛律師名字)一次交代清楚,開庭你自己去開,

反正案情簡單,書狀已經寫得很清楚,法官應該知道怎麼做,

但要求大碗(工作量增加)後又要便宜(砍價錢),我想那是有點太過分勒,

在我這裡沒有"便宜"又"大碗"的事情勒 ,

我也沒辦法在kimogi不好的狀態下替你服務想辦法~

 

另外,也請不要拿其他律師來跟我比,

我是我,別人是別人,

法律服務是客制化服務,每個律師的經驗態度及服務內容都不一樣,

不是像iphone等3C產品規格一致,可以到處比價,

你不能拿別的律師的報價來跟我的報價比價,

就跟你不能拿我的報價去跟陳長文律師說他太貴一樣,

我不能保證勝訴,但保證盡全力,我只知道我收錢後會非常努力辦你案件,

我過去的經驗也讓我處理案件的切入點跟其他律師不太一樣,

如果真的堅持比價,那代表你認為每個律師的服務毫無差別,只剩下價格,

我只能請你去找別人,

大台北有5000個律師,一定可以找到你可以配合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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