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電車痴漢事件

(可能是沒有大事勒?蘋果日報弄了五六天頭版)

不少兒少團體嚴厲譴責這樣的群交行為,

警方也大動作偵查這個案件,好像這些人犯了十惡不赦的罪一樣!

 

k對於這件事情的想法是:他們有妨礙到誰?

一群成年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租了一個火車車廂辦私人淫趴,女生也是自願,

(雖然女生未滿18歲,不過k認為眾多痴漢交的費用,租車及相關物品購買已經花掉一大半,

  女子也沒有收到錢,並不構成性交易,並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他們不是在電車上隨便找一個漂亮女生就來性騷擾(這才是要嚴厲譴責的!),

火車車廂處於封閉狀態,也沒有外人可以窺見,

也禁止參與人士攝影偷拍,事後沒有相關影片流出,

搞完派對後還把東西收走,連警方都搜尋不到跡證

(姑且不論活動內容,以一個活動而言,算是非常有紀律),

這些痴漢有妨礙到誰?

 

也許有些衛道人士會說:喔,礙到我的眼了,害我沒辦法教小孩~

問題是:這些人不是名人,並不負擔任何社會責任,

你衛道人士口袋裡有一毛錢是給這些痴漢賺去了嗎?

如果沒有,那衛道人士有什麼立場要求別人要負"教育自己小孩"的重責大任?

這世界本來就不是無菌室,有好事發生,也有不好的事發生,

衛道人士沒資格要求所有人不要幹他不喜歡/看不順眼的事情,

因為沒有人需要為你負責到那樣的程度~

 

這些人的行為也許不符一般大眾道德標準,也許可議,但並不違法,

起碼跟檢警大動作偵辦本案的程度不成比例~

(更淫亂的性愛派對,林森北路酒店內天天上演,怎不見警方大動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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