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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處理一件疑似幼童遭猥褻案件,

女童指控叔叔幫她洗澡時觸碰下體,

社會局介入緊急安置,法官也核發保護令勒~

 

處理這個案件時不禁想起,

之前受雇時,

U律師有一次跟K抱怨,他老婆不准他幫兩歲女兒洗澡,

U律師:哼!我是我女兒的爸爸耶,會害我女兒嗎?

         憑甚麼不准我幫我女兒洗澡?

K(笑~):可能是你老婆當刑庭法官看了太多社會黑暗面,

          所以覺得不妥吧?

結束閒聊後U律師仍在忿忿不平中~

 

這雖然是一個小插曲,

不過勒,問過其他律師,

好像太太都不是很喜歡老公幫女兒洗澡,

似乎把老公當作潛在的性侵者勒,

這對爸爸而言,是情何以堪勒,

話說回來,媽媽替兒子洗小雞雞可就沒人說甚麼,

其他人聽到搞不好還會說:真溫馨勒,

感覺有點不公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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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