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老闆人很好,

不過喔,他寫的東西(法律意見書)說實話我看不太懂,

虛無飄渺的,看完還是不知道結論是YES OR NO,

老闆也曾跟我抱怨過,

說我寫的東西他怎麼看都不喜歡(是不是因為我寫得太白話勒?)

另一個女老闆倒是為我平反,

她覺得我寫的東西沒有問題,不能說風格不同就是不好~

 

不過,工作這麼久勒,

書狀風格已經定型,要改也不容易勒(狗改不了吃x)

我只是覺得,

客戶花大錢(一個小時五六千塊)供養(?)我們,

我們就跟行天宮的神明差不多勒,

今天虔誠的信徒有疑問去問神求籤,籤詩還寫得讓人看不懂,可以嗎?

客戶有疑問來問:這個法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到底合不合法可不可行?

研究了老半天,給了一個艱澀難懂的法律意見(連我都看不太懂勒),

除了突顯自己很高明之外,對客戶似乎沒有什麼幫助.

 

也因此,到現在為止,還是繼續走淺顯易懂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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