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開了一個庭,問證人問了兩三個小時,

現在刑法採交互詰問後,開庭時間變得很長

(所以現在刑案都比較貴),

同一個證人,k問完了,換檢察官問,最後由法官問,

這樣一輪下來一個小時就過去勒

 

案件細節不講勒,總之是一個商務糾紛引發的刑事官司,

期間法官問了一連串的問題,

一聽就知道法官對於商業完全沒概念,

就是法官以為商品一定要先製造出來才能賣,

這是他x的民國幾年的概念?

成本管理有一個名詞叫做JIT (JUST IN TIME) ,

TOYOTA在20年前就已經採用勒,

就是接到訂單後再生產,接單之前連零件都還沒採購,

這樣可以把庫存成本壓到最低,

也就是你下訂單時,你要的車子還不存在,只是一堆零件,

沒確定有訂單前,我生產一大堆產品賣給誰?

我還要租倉庫放這一大堆庫存勒~

 

可是我又不能說:法官你真的很沒概念

(原諒我阿,我這個人就是這麼直~)

害我不得不藉由問證人的方式讓法官瞭解,他根本問錯問題勒,

k:o先生,你從事貿易這麼多年,請教你一個問題,

  一般的貿易,是先生產產品再找訂單成本比較低,

還是先接單再生產產品?

o先生:先生產產品再找訂單,風險比較高,因為不知道賣不賣得出去,成本也比較高,因為有庫存問題

(嗯,這就是我要的答案~)

法官後來似乎聽懂勒,就沒再追問下去~

 

感想:法官判案之餘,要出來看看這個世界長什麼樣子阿,

         不然連問題都問不到位,怎麼做出合理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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