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家事務所後承辦不少案件,
有一件今天宣判, 這是在新事務所的第一個判決,
雖然說K神經大條, 也有點忐忑不安,
畢竟K覺得這是一件可以逆轉勝的案件,
案情很簡單,
就是一家包商(A公司)施作工程時不慎發生火災,
把隔壁工程公司(B公司)鋪設的某設備燒壞了,
B公司就告A公司, 一審的時候是B公司全勝, A公司要賠好幾千萬,
二審時A公司找上本所, 由K接手處理,
因為這個案件打了很久, 資料很多(大概有半個人高吧?!),
光判決書就長達一百多頁了~
K剛到新環境還分不清楚東南西北就要看一堆東西, 實在有點累勒~
看了老半天, 覺得雙方攻防該出的招都出了,
也作了鑑定, 鑑定結果跟法官心證都對我方不利,
如果沒有新的攻擊方式, 要逆轉很困難勒~
不過勒~
K發現一個破綻, 一審的雙方律師好像都沒發現, 審理的法官也沒發現~
那就是~這個設備的所有權好像已經不是B公司的勒~
(反正就是法律有一個附合的規定勒,而這個案件應該是可以適用這個條文的~)
那B公司還告個屁阿?燒毀的東西又不是你的!
總之接下來K就強打這一點,
竊(就是"我"的意思拉)以為:
這雖然是一個小破綻, 但是這個問題很關鍵, 可能會影響這個案子的勝負~
判決如果是部分勝, 那應該就不是我提的這個關鍵點的功勞,
但是勒, 如果是全勝, 那一定是這個關鍵點打贏了勒~
(洋洋得意暗爽中的K~)(小~人~得~志~)
上午十點宣判, 想說書記官應該上午還在開庭, 下午才會進辦公室,
下午三點打電話去問判決結果, 書記官剛離開座位,
三點半打去, 書記官電話中, 四點打去, 還在電話中,
這時彷彿又回到國考完等待放榜的心情~忐 ~忑 ~不~ 安~
四點半電話終於通了, 書記官說:"原判決全部廢棄"
(也就是K又拿到一場勝投, 而且是全勝勒~)
趕快通知當事人, 他們也在等消息, 知道判決結果後也很高興,
不過勒, 判決理由要等判決書下來後才會知道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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