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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回任最高檢檢察官 王清峰:不宜 | ||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5-22 15:06 |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黃瑞弘台北二十二日電)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卸職後請調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並辦理退休申請案,遭新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打回票。王清峰今天表示,歡迎施茂林回到其他公部門,但「不宜、不妥」回到檢察系統。 媒體報導,施茂林卸職後請調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並辦理退休的申請案,五月二十一日被王清峰打回票,不予准許;不准的理由,王清峰不肯說明,施茂林知悉後表示訝異及心寒。施茂林的人事案是王清峰上任後批閱的首件檢察官人事。 王清峰上午出席行政院會、全體閣員並在行政院廣場前拍攝合照後,回答記者提問做了以上表示。 王清峰表示,歡迎施茂林回到其他公部門,如果要辦理退休,可以從其他公部門辦理退休;記者追問為何設下此一標準?她表示,必須捍衛司法的獨立,給所有檢察官與工作同仁一個公正、公平、獨立的空間;記者反問這是否意味施茂林過去作為不公正、不公平?王清峰說,她沒有這樣的表示。 王清峰強調,她做任何評估都要看過去的作為,因為各方面反應非常強烈,她已向施茂林表達外面與基層的反應。 她進一步表示,施茂林回到最高檢察署,就是恢復檢察官身分再進一步辦理退休,為了維護司法檢察官該有的形象,對於施茂林回任最高檢察署並辦理退休一案,她認為不宜、不妥。 --------------------------------------------以 上 為 新 聞------------------------------------------------------------ |
檢察官相關人事法規我是沒研究拉!
但是我很納悶
施茂林既然通過國家考試具備司法官身份, 為何不能回任?
王清峰的不讓施茂林回任的理由是,
必須捍衛司法的獨立,給所有檢察官與工作同仁
一個公正、公平、獨立的空間~
那我倒要問
施茂林回任檢察體系, 是哪裡造成了司法無法獨立?
施茂林幹過什麼壞事, 導致不適任檢察官職務?
他是像柯金柱檢察官一樣向黑道收賄濫行不起訴勒?還是怎樣的貪贓枉法?
還是請王部長給個更具體的說法, 否則沒辦法服眾~
如果說以當過部長之尊回任檢察官, 會給法官造成壓力,
那王部長是不是也要承諾以後從法務部長退下來不會回任律師?
不然開庭時法官跟檢察官看到前法務部長, 豈不倍感壓力無法執行職務, 有害司法獨立?
王清峰這個理由跟"莫須有"有何不同?
王清峰這個舉動就能促進司法獨立?
司法獨不獨立是王清峰一個人說了算?由王清峰一個人的自由心證來定義的?
這樣的"公正人士"也太可怕了吧?
另外王清峰強調,
她做任何評估都要看過去的作為~
什麼叫做過去的作為?
如果說是指 王清峰擔任真調會委員向法務部調資料被拒絕或不配合 這件事,
施茂林做得對極了, 稱職極了~
之前那個 真調會 根本就是個大怪獸, 都被大法官打槍宣告違憲了,
法務部為何要配合你阿?
你王清峰不具司法人員身份, 國家司法機關為何要提示資料給你?
你拿一個違憲的法條就可以任意調閱國家機關資料?
如果王清峰是說 施茂林過去在扁政府 配合扁施政沒有風骨,
那我倒要問什麼才叫做有風骨?
政務官配合執政黨施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如果反而配合在野黨那才是沒有風骨吧?
王清峰是馬英九的政務官, 我能說王清峰配合馬英九施政很沒風骨嗎?不行吧?
那你王清峰的邏輯何在?我看不出來~
(K的OS:王部長你幹律師這麼多年只能講出這些話當理由, 令後輩我不禁懷疑您是不是一個夠格的律師喔~)
法務部長對檢察官的人事干預權本是政治侵入司法的捷徑,
自應審慎為之, 以免變成用檢察官的人事權干預司法~
施部長有沒有濫用我不曉得,
王部長這個舉措反倒是明顯以政治立場相同與否為標準, 審查施茂林是否可以勝任檢察官,
是明顯的用檢察官的人事權干預司法獨立,
以政治考量干預司法的王部長, 有何立場說施茂林回歸檢察體系會影響司法獨立?
又有何立場認定別人是不是足以勝任檢察官勒?
也有媒體名嘴說施茂林擔任三年政務官就應該領政務官退職金, 應該要放棄事務官的退休俸,
這是個似是而非的說法,
再怎樣施茂林擔任檢察官也有三十年的年資, 請領這部分的退休金是他的權利不是嗎?
既然是我的權利為何要我放棄?如果是這些名嘴遇到這種事情會不會放棄?
講別人的錢很輕鬆, 自己碰到了恐怕就不是那一回事了!
而王部長拿別人的錢宣示自己的立場倒是輕鬆自在得很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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