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本來想繼續修中會的,

不過中會的難是出名的,

且下學期的課一週上兩晚,每晚上到10:00上滿四個小時,

這已經不是自己體力精神可以負荷的範圍, 就算拉!等九月吧~

 

這學期修稅務法規,

好歹是法科, 上課輕鬆多了,

回家也不用算題目算得要死, 壓力大減~

 

稅法~從來就不是我有興趣的主題, 會想去上這門課純粹是不服氣~

工作上客戶會問到稅的問題,

一般律師的第一反應是:"這個我不懂 你去問會計師~"

我的反應是:既然客戶會覺得稅法的東西是律師該懂的, 那我就去搞懂它吧!

 

我認為

1.既然是法科, 律師沒有弄不懂的道理,
 
   頂多修點會計基礎就可以了, 何必劃地自限?

2.既然客戶認為這是法律的範圍,
 
  表示在租稅顧問市場 律師 是被認同有能力處理的,

   我們為何要把上門的生意往外推,
 
   把這個市場輕易的白白的讓給會計師勒?

3.如果有租稅法規基本知識, 審合約時對於租稅規劃條款

   會比較得心應手 可以作比較彈性的安排調整~

 

另外一點是 我覺得很奇怪,

有聽過 醫師 會計師 跑來考律師,

為什麼沒有法律人去挑戰會計師勒?

是法律人比較笨嗎?

當然, 我會去修課並不代表要考會計師, 現在提那個也太遠了!

不過我真的想把這些商業基礎知識學一點,

起碼開會時不會被財會人員用一些專業名詞呼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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