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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的專訪,有值得參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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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線人物 台積電最有權力的女人告別張忠謀 文●郭奕伶

 


十二月三十一日,台積電資深副總暨法務長陳國慈即將離職,轉任教職。

放下台積電位階最高的女主管職務,

五十五歲的陳國慈,生命要在此轉彎。

日前,她在國外訂了一架百萬元的史坦威(Steinway)鋼琴,準備重拾琴藝。

 

從小在香港長大,陳國慈的父親為緬甸駐香港總領事(緬甸華僑),

也是影響她一生最重要的人,

因為,「他總是把什麼事情都變得很好玩」。

但是,陳國慈十七歲就選擇到英國留學,

因為,她千方百計要擺脫母親嚴格的管教。

二十歲,陳國慈取得律師資格。

 

三十五年的職業生涯,她扮演過許多角色,

除了她最擅長的律師以外,

她還擔任過首任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

當選過十大傑出女青年,更是台積電首位法務長,

預估身價新台幣上億元。

這一路走來,她有滿足,也有不少遺憾。

但是她說︰「做了選擇,就要認命、要認帳。」

 

陳國慈總是留著俐落的短髮,

語調雖然輕柔婉轉,但仍清楚的透露出她對原則的堅持。

習慣以黑色為底,再搭配三宅一生、亞曼尼(Armani)、古奇(Gucci)的服裝,

外界對陳國慈的印象不外是「高貴、優雅、能幹」。

在這個生涯轉換的時點,陳國慈在想什麼?

她又如何回顧自己的過去與未來?

 

以下是陳國慈接受《商業周刊》獨家專訪的內容:

 

商業周刊問:你離開台積電的事業顛峰,轉入教職,思考的邏輯是什麼?

陳國慈答:這個決定其實是很早以前就做好的。

          十五年前,也就是我四十歲左右,已經出道(律師)二十年了。

          那時我就有強烈的感覺,

          希望有一天可以把專業的經驗轉入教育的跑道。

          未來生活規畫:當法治教育的傳教士、買史坦威鋼琴重新學琴、

          與夫婿經營自己的生活

 

          因為出道至今,我都是做國際商法,

          知識都是用在企業或資本主義的對象,

          始終沒有機會將法律用在真正需要法律的人,

          沒有代表過個人、沒有做過刑法,辦過一般的民事案件。

          所以工作二十年後,有一種失落感,

          好像念了法律,卻對社會沒有什麼貢獻。

 

          去年底,我對台灣高科技法律人才方面的缺乏,感到焦慮,不想再等,

          於是,決定在退休前來做這個事。

          配合台積電內部的工作,我在今年七月初提出辭呈。

          未來,我將從事法律教育,

          一部分是專業的傳授,包括知識與價值觀,這是針對專業的法務人員。

          但是,更重要的是第二個工作,就是針對一般民眾法治教育的傳遞。

 

問:除了教書以外,在私人的生活安排上,有何計畫?

答:像我最近就在國外訂了一架鋼琴(史坦威平台鋼琴),

    找一個老師好好重拾琴藝,

    彌補我沒有繼續學琴的缺憾。

    另外,我也非常期待未來除了工作以外,

    我和先生(榮總副院長吳香達)有更多的時間經營自己的生活。

 

問:藝術欣賞能力,是從小培養的,還是後天養成?

答:欣賞藝術,要從小開始,如果是長大、工作後,

    因為社會壓力才去欣賞藝術,

    就一點也不好玩,是雅痞的行為了(笑)。

 

    像我對藝術的興趣,其實是從小就培養起來的,

    因為我的父母常帶我們去看很多很多不同的東西。

    我爸爸是一個非常好奇的人,雖然小學沒有畢業,

    但是,他總是把什麼事情都變得很好玩。

    像小時候,他會帶我們去香港廟口

    看廟會、看賽馬、看天鵝湖的表演。

    我還記得有一次,香港來了一個非常大的颱風,

    我爸竟然帶我們到海邊去吹風,感覺風速。

    讓我媽氣得要死(笑)。

 

    我們還沒幾歲時,我爸就給我們喝酒。

    因為他好奇,想試試我們的酒量。

    從小,只要有假日,我們家一定會去旅行,或是有節目。

    新商店開幕時,他也會帶我們去看看有什麼新鮮的玩意兒。

    我爸爸,是影響我一生最主要的人物,他給我不受拘束的思考模式。

 

    我的小孩,從小他們要買任何樂器、漫畫和小說。

    我都讓他們買。

    現在,我的兩個小孩居然都成了藝術家,一個做電影、一個學設計。

    我從來沒有教過他們,這是貝多芬第一、這是貝多芬第二交響曲。

    不管他們喜歡古典音樂,還是流行音樂,

    It's no big deal(沒什麼大不了的)。

    對下一代,我覺得要多製造一些多元化的事情讓他們去參與,給選擇,

    打開他們的心胸,才不會重複上一代的偏見。

 

問:喜歡藝術的你,後來會走上律師之路,

    是屈從於社會職業價值觀的選擇?

答:從小,我就喜歡彈鋼琴,尤其對伴奏特別有興趣。

    但是父母偏偏不准我以此為業。

    當時,他們對鋼琴家的印象就是要拋頭露面去演出,

    還要躲在陰暗的房子裡練琴,會得肺病。

    他們規定我只能念「三師」,就是律師、會計師或醫師。

 

    十八歲時,我考上香港大學。

    那是一件很體面的事,可以在街上大放鞭炮的。

    但是,我選擇到英國念法律,

    因為,我一直想的就是要離開家庭嚴格的管束,爭取獨立。

 

    上飛機前,我因為跟父母吵架還不想跟他們說話。

    沒想到一下飛機,到了我們租的房子,一進門就看到一架鋼琴。

    原來,那是我爸媽特別吩咐兄姐幫我準備的。

    那時,心頭熱熱的,很感謝。

   

    學法律,讓我看到人生的另一條路。

    其實,不到一年,我就覺得輕鬆。

     因為,學法律不需要什麼天分,只需要很有組織的思考,

    這對我來說並不難。

    於是,三十五年的專業生涯,

    這條路,我走得很踏實,也很能控制狀況,有很高的滿足感。

    三十五年的專業律師生涯:

    頭十年是狠狠的苦工、後二十年是很舒服的階段。

    到台積電的挑戰是角色轉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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