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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妹問我法律系有沒有開什麼課程是教辯論思辯的, 她寫論文要用,

我說沒有阿, 法律系那有這種課?

硬要說有的話, 就是國考讀書會或跟同學討論的過程中磨練出來的吧!

 

一般人對法律人的刻板印象是能言善道的, 講白點就是很會虎爛,

其實沒有人是天生能言善道的,

法律系對學生的最大幫助, 不是一堆法條知識,

而是提供一個學習過程磨練法律系學生思辯能力,

也因此法律系學生不管畢業後有沒有通過國家考試,

確實在看事情的角度想法上會比一般人銳利一點, 解決問題能力是有的,

而在取得律師資格執業之後, 給一般人的專業權威感又更強了~

 

一般人對律師的刻板印象是很厲害什麼法律都會,

其實除了國家考試那些科目外, 很多案子對律師而言都是學習的開始,

面對陌生的案件陌生的法條時,

學習法律過程中培養出來的思維辯證訓練, 才是解決問題的神兵利器,

老練成熟的律師是這樣隨著執業年資增加接觸案件經驗增多淬煉出來的,

我個人還蠻喜歡這樣頂著光環有學習機會又有錢領的生活的,

雖然有時也不免抱怨工作總是一個案子接一個案子循環, 結了舊案又有新案沒完沒了,

不過這樣的工作內容也給我很多的成長機會, 是無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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