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個禮拜前同事pass給我一個案子,

是之前我處理過的法律評估報告,說客戶要求再加點東西,

不過我一直到昨天下午才知道這個案子有deadline,而且就是昨天,真是晴天霹靂!

不過前幾天都在忙其他案子搞到假日都加班,所以即使知道大概也沒辦法處理這一件,

總之,我有一個下午可以處理,大不了晚上加班~

 

同事說客戶提的有些點之前已經回答過或沒有討論必要,我在處理過程中也這麼認為,

想說先跟對方談一下,讓對方了解我打算加重某些議題的份量,有些不重要的我可能就不寫或寫一點,

結果對方一聽到我認為有些點不需要討論就發飆了,

說我們怎麼這樣不專業她很緊張很不高興balabala的~

 

可是我同事之前已經跟她說過有些點實在太天馬行空不需要放了阿?!她那麼生氣幹嘛?

法律面評估當然就是客戶提出議題我們作法律面評估,

如果有些issue並不是法律議題,放在法律評估意見裡反而非常突兀,甚至還會被笑,就沒有必要放,

有必要反應這麼大嗎?!

 

重點是,妳是在飆什麼阿?雖然妳是我客戶的職員,也沒必要這麼指頤氣使吧?

我是你的辦公室打工小弟小妹嗎?就算對工讀生也不能用這種態度吧?!

如果這個案子是按時計費一小時五千,妳敢隨便問一堆蠢問題嗎?

人是互相的,不要欺人太甚!後來我就用很溫和的口氣講了一些小尖銳的內容回敬回去,

這還算客氣的了,起碼我沒明講"妳問的的問題實在太蠢了,沒有討論必要"~

 

結果勒?這傢伙今天早上打電話找我同事說她為了我的話氣得昨天晚上睡不著覺,又是balabala一堆,

有完沒完阿?!這傢伙到底要不要上班阿?案子已經處理掉了,我還要負責她的情緒跟睡眠喔?

真是機車女到處都有,最近碰到特別多,祝她繼續找不到老公,以免有男人受害一輩子~

 

ps:本來約朋友要來事務所找我吃飯,因為這個加班也沒辦法聊太久,不過要說的是,

"伯爵,你們店這種晚餐內容,竟還敢跟我收600大洋,我自己來煮賣相都比你好看也比較好吃"

怒上加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