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新竹一名范姓女子2016年發現丈夫與黃姓小三互通曖昧訊息,

質問得知丈夫多次在家與黃女嘿咻,

怒告黃女求償60萬元並假扣押黃女車齡2年多的TOYOTA汽車,

後來新竹地院判黃女要賠范女20萬元確定,

但黃女領回愛車時,發現車體被刮傷、煞車來令片生鏽,

認為范女沒有盡到保管責任,

反過來求償修車費,

新竹地院今判范女須賠償1萬7000餘元確定。

想法:
一般扣對方財產(房子銀行帳戶),我都不會建議扣車,
因為扣車很麻煩的!

1.車子會移動,要找到標的所在位置很難!
有時候還要找計程車隊幫忙協尋呢!
(當然找到了也是要給一筆錢的)

2.好不容易確定車輛位置了,請法院來扣,
拖吊車也是要自己找,費用也是要自己負擔,
車輛是一般車就算了,
如果是藍寶堅尼,
恐怕連拖吊業者也不願意幫你拖吊的!
不然拖吊過程刮到車子,誰負得起這個責任?

3.成功扣到車了,
法院也不會幫你保管(法院哪來停車場幫你保管呢?)
而是會要債權人自行保管,
那你也要安排停車位,也是付停車費~

4.保管期間還要注意車輛狀況,
保管期間車子壞了,是算在債權人頭上的!
像我十幾年前在in house時,
公司主管確認了車輛所在位置,
在債務人公司扣了一台雙B,
好不容易扣到車了,
我那個公司什麼沒有,土地最多,有場地保管車輛,
但執行過程要拍賣前確認車況,
慘了!水箱破了!
因為這種高級車都馬配備
環保材質(其實就是很容易壞的意思)水箱,
時間一久,水箱就破了,
還要找人處理這個事情...

結語:
你問我為什麼有那麼多故事可以講?
很簡單,
案子辦多了,總是會踩到狗屎,
狗屎踩多了,就有故事可以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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