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決定不驗票打當選無效訴訟,
決定打選舉無效訴訟,
這個決策嗯我只能說他們高興就好!

驗票打「當選無效訴訟」,是一翻兩瞪眼,
差幾票就是幾票,沒什麼好說的!

丁守中決定打「選舉無效訴訟」,
首先面對的,就是舉證上的困難,
就是要證明
1.一邊投票一邊開票有影響選民的想法
2.選民都是決定棄姚保柯,
而不是看到柯丁平手,本來要投柯的轉投丁
3.這些4點以後才投票的,且臨時決定棄姚保柯的選票,
要超過3254票,才算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上面三點,其實都非常難證明!
特別是第三點,
難道丁的律師團可以找到3000多個證人,
證明他們那天是4點後才投票,
看了開票過程,臨時改變心意不投姚改投柯,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特別是丁要找的證人,
即使真的有這樣的人(假設語氣),
也是不喜歡丁的(再怎麼選也不會選丁的),
怎麼可能出面幫丁作證?
這個用膝蓋想就知道困難度了~

即使你可以找到三千多個證人,
也不是你證人說什麼,法官就要無條件相信你,
你找一堆老榮民操著鄉音說我本來要投姚文智,
法官會相信嗎?
即使相信,
證人要怎麼證明自己剛好就是4點以後才投票的呢?
光是這些技術上細節就搞死你了!

如果丁的律師團克服了上開種種障礙,
說服法院判定選舉無效要重選,
那我真的要對丁的律師團頂禮膜拜以表示我的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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