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與何守正在結婚5周年前夕爆婚變,

她今證實何守正早擬好離婚協議書 ,自己是被離婚。

她透露早於11月14日收到何守正傳來的離婚協議書,

將會「照你要的,無條件」簽字,

感慨這段婚姻破局彼此都有責任。

她稍晚回應《蘋果》,語帶疲倦:

「不想再歹戲拖棚,也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大家都累了!」

表示之後發言都由經紀人處理。

小嫻密友表示,小嫻現在情緒緊繃,

加上昨晚看到何媽媽傳小中風新聞,才決定po文。

而何守正傳來的離婚協議書,

其中一條還開出要小嫻「不准要求贍養費跟財產分配」,

小嫻也願意配合,不會跟何家要求任何一毛錢,

因為小嫻離婚心意已決,

現在只想盡快解決處理,好讓自己人生往前走,

如今就等何守正回覆何時簽字辦手續,

雙方會在台灣處理離婚相關事宜。

 

呃,這裡有一個觀念要釐清的,
就是斯斯有兩種,離婚也有兩種,
一種是兩願離婚,
就是夫妻雙方簽離婚協議書,
再(手牽手?)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另一種是裁判離婚,
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雙方條件(小孩或錢)談不攏,
就需要上法院,讓法官判決~

而所謂的贍養費,
其實是"裁判離婚"才會有的東西,
而且是符合一定要件才能請求的!

兩願離婚是沒這個東西的~

兩願離婚的金錢上的"無條件",
其實是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意思,
拋棄的,只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至於"贍養費",
兩願離婚本來就沒有這個東西可以請求,
本來就不得請求,根本無從拋棄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所以一般戲劇裡離婚時都會提到的贍養費,
其實是裁判離婚才會出現的東西,
不過雙方同意離婚(兩願離婚)的情況下,
老公如果願意的話,還是可以約定按月給前妻扶養費的,
那個是額外約定的條款,你要多給錢,法律是不禁止的~

結語:
傳說拔到獅子的鬃毛,掉落頭髮就能長回來,
別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相關法條:
民法第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
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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