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新聞,就是郵資漲價的事情,
國內信函自106年8月1日起始郵資由5元調整為8元;
郵簡由4元調整為6元;明信片由2.5元調整為5元;
印刷物起始郵資由3.5元調整為6元;
小包由10元調整為12元;
至其他種類郵件資費

亦考量作業成本、顧客便利性等因素一併調整

國內郵資已經26年沒有調整,合理反映成本也是應該的,
不過這衍生了一個問題,
就是法院沒錢寄傳票,警察沒錢寄罰單的問題!

會這樣說,
是因為有國道警察私下跟我反映,
因為業務費被砍,他們已經沒有足夠的錢寄送罰單了
(大家該額手稱慶嗎?)

我去看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5年12月12日至15日議事錄,
蠻多警察預算都被凍結或保留~
其中有一個是這樣的,
鑑於近期常有新聞媒體報導,

民眾開車常遇到惡劣行徑的汽車駕駛,違規惡意逼車,

明明不能變換車道或行車距離不足情況下,

卻有惡煞危險駕駛緊跟在前車屁股後面,

又閃燈又狂按喇叭,

也不管會不會追撞就強行插入車道惡意逼車,

甚至攔車作勢企圖攻擊,

類此囂張行為的駕駛已經涉及公共危險,

報警警方卻不易偵辦處理,

就算警方能揪出這名惡煞駕駛,

也僅會被處罰吊扣駕照,

如此讓一般民眾僅能曝處於公共危險中,

人民沒有行的安全,情何以堪;

為避免發生重大車禍,造成一般社會大眾行的不安,

警政署允應本於職責主動提出具體措施,

惟審視警政署106年度預算案中未顯積極處理作為。

爰此,凍結第5目「國道警察業務」凍結500萬元,

俟警政署研提讓人民有感的積極措施,

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林麗蟬 陳超明

就是高速公路上有人惡意逼車,
卻未見國道警察有所作為,頂多吊扣駕照而已,
所以凍結國道警察業務費500萬元,
等到警政署提出報告積極處理後才能動用~

三寶國道危險駕駛,國道警察是要把這個人揪出來,
揪出來後,依照現行法律,只能吊扣駕照,不然還能怎樣?
難道要國道警察現場槍斃這個三寶嗎?

不過形勢比人強,立委不滿意,警察就倒楣,
警察沒錢,
前面認真抓違規開罰單,後面沒錢寄罰單,還是空忙一場
最後就是橫衝直撞的人都不用被罰,國道感覺更安全了(?)

另外也有台中市議員認為,
警察局明年編列違規案件郵資2920萬元,
若以平信1張郵資5元計算,
270萬市民約每2人就會收到1張罰單,建議刪除僅留2000萬元。
市長林佳龍則強調,員警辛苦執法是為了維護民眾安全,
依法行政,有違規本來就要罰。

民意代表的想法都一樣,
反正開罰單就是與民爭利,搶錢,
刪除郵務費用,警察就可以少開單了!
邏輯大概就是這樣~

結語:
三寶不是馬路上才有,民意機關也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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