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新聞,

是光啟社副社長丁松筠神父今天(5/31)過世,

很多人都感覺非常難過,

其中理由之一就是丁神父來台50年,

終於要在明天6/1拿到台灣的身份證,

但沒想到卻在今早傳出安息主懷。

(關鍵字:來台50年,身分證)

 

我們常常聽到某某神父在台灣奉獻幾十年,

講得一口流利台語,跟台灣當地打成一片,

卻直到今年才陸陸續續拿到台灣身分證的故事,

比如:76歲的法籍神父劉一峰來台奉獻51年,

終於在106年4月28日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

來台奉獻53年,81歲的甘惠忠神父期盼多年,

終於在今年取得台灣的國民身分證,

來台48年、曾獲總統府頒發「景星勳章」的賴甘霖神父,

已屆101歲高齡,終於在106年4月13日拿到身分證,

終於成為「正港的台灣人」!

 

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台灣的國籍法,主要採屬人主義,

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台灣人,就可取得台灣身分證,

另外台灣承認雙重國籍,

台灣人去美國取得美國國籍,還是能夠保有台灣的國籍,

隨時可以回來享受台灣的健保,

也就是"一日自己人,終身自己人"的概念~

 

相較之下,

台灣國籍法對於外人歸化就非常嚴格,

基本上是"一日外人,終身外人"的概念,

如果要歸化,要符合下列要件:

1.每年要在台灣境內待滿183天,繼續五年以上。

2.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

3.沒前科。

4.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

5.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面幾項還好處理,主要是卡在第4點,

這個所謂的相當的財產,基本上就是500萬元的資產

所謂的專業技能,

基本上月薪要超過4萬或取得台灣專業技師檢定(神學不算吧!)

你想神父怎麼會有500萬元或相關專業技能呢?

 

另外要歸化,還要先提出放棄原有國籍的證明

也就是你要先拋棄原本國籍,才能申請台灣身分證,

但是,不保證你會過!

那萬一我先拋棄了美國國籍,台灣身分證又沒過,

豈不是變成無國籍人,去哪個國家都會被拒絕?

有哪個人會願意冒這個風險呢?

 

在這樣的情況下,

對外籍人士而言,

台灣身分證,基本上是一個神話,

就這樣,這些耗費幾十年青春歲月在台灣奉獻的神父們,

一直被當成外人,拿不到台灣身分證!

 

不過政府去年底修改了國籍法,

台灣人的配偶可以不受第4個要件(財力或專業)限制,

放寬了提出拋棄國籍證明文件的時間,可以在申請後一年內補提,

另外也以特案方式讓一些對於台灣有特殊貢獻的人

即使不符合上面五個要件規定,也可以歸化,

這才讓這些神父們取得台灣身分證!

 

相關法條:

 

國籍法第3條第1項(新法):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

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

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同法第9條(新法):

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或依原屬國法令須滿一定年齡

始得喪失原有國籍者自滿一定年齡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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