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新聞
交通部長賀陳旦遭批與民搶機位、享特權!
民眾Vivien投訴《蘋果》表示,
馬祖南竿機場昨大雨、濃霧,飛機停飛,
一堆人回不了台灣,留宿一夜後,
機場今天恢復正常運作,
但機位有限,大家都候補,在機場等候。
賀陳旦是官員竟跟大家搶機位,
難道官員的時間就是時間,老百姓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為什麼賀陳旦就可以享特權。

後來交通部已經出面澄清,
說賀陳旦本來就有訂今天的班機機位,
是他昨天想提前回台,才排候補,後來也沒有補到~

不過我覺得,
機關首長本來就有若干特權(法律上稱為禮遇),
有些特權甚至是法有明文的,
應該鼓勵首長使用這些特權,
不然你花大錢(一個月幾十萬)請這些首長來上班,
然後遇到起霧,
讓交通首長跟大家一起困在馬祖這樣的小島上發呆好幾天,
無法參加相關交通會議,決定政策,
難道是國家之福?
那你是不是又要質疑賀陳旦領錢不辦事?

以空中運輸而言,
國際機場的話,
交通部有頒布一個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裡面就有分成四種禮遇:
1.國賓禮遇:禮車進出機坪接送
2.特別禮遇:由公務門入、出國
3.一般禮遇:經由公務檯入、出國
4.商務禮遇:提供專人引導與陪同,辦理相關入、出國通關手續

第一個等級就是國家元首外賓之類的才可以使用
第二個等級是中央三級部會首長跟外國使節可以使用
第三個等級是立法委員跟政府貴賓可以使用
第四個等級要付費才可使用

至於國內線的話,也有一個國內線機場禮遇作業規定,
就比較沒那麼細分,
只有兩種:
1.特別禮遇: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跟外國部會首長可以使用
2.一般禮遇:中央三級部會首長可以使用

甚麼人可以使用甚麼禮遇(特權),
規定得清清楚楚,
這樣的規定有其一定的背景需求,
像賀陳旦這樣的部會首長,只要是執行公務,
沒有理由不給他禮遇,
說實話,他的時間確實比你我都來得寶貴,
因為他是為2300萬人服務!

上面講的都是機場方面的禮遇,
至於機位部分,每家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內部規定,
甚至都有保留一些機位,
以備不時之需(緊急醫療或公務需求),
我不認為這有甚麼不對,更不覺得有甚麼好靠腰的!

講難聽點,
你是立榮航空股東嗎?
航空公司要不要提供禮遇?提供給誰?要給誰升等?
干你屁事?你管得著嗎?
航空公司不給賀陳旦,就要給你嗎?
今天如果你有緊急疾病,首長跟你搶機位,
那就比較有爭議,
但是今天這樣的情況並沒有發生,
那為甚麼航空公司不能給禮遇或特權讓他早點回去處理公務呢?

結語:
官員們請勇於依法行使特權!
你怕人家講,選擇跟一般人民排隊,
浪費的每一分鐘都是人民的納稅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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