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照片有趣的地方,
在於學長(退休警察)跟學弟(警察)間的推擠,
學長抗議的"年金改革"議題,
本質上也是學長跟學弟的推擠,
學長固然高舉信賴保護原則,主張退休金不能少,
但是現實是學長領得多,學弟以後就沒得領,
那學弟的信賴保護原則在哪裡?
(繳錢給退休學長領,自己退休時沒得領)
 
我之前已經寫過文章,講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這裡就不再重複~
http://klaw1207.pixnet.net/blog/post/115503328-%E4%BF%A1%E8%B3%B4%E4%BF%9D%E8%AD%B7%E5%8E%9F%E5%89%87%E5%BE%9E%E4%BE%86%E4%B8%8D%E6%98%AF%E9%90%B5%E6%9D%BF%E4%B8%80%E5%A1%8A%EF%BC%81
 
年金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
方案也已經出來,雖然設下地板3.2萬元,
但是那些平常領五六萬甚至十幾萬的,
還是會不滿意,因為3.2萬離他們太遠了,
他們怎麼砍,也砍不到那裏,
但是從五六萬變成四萬多,從十幾萬變成七八萬,
也是不小的數字,
可以預期的是,年金改革進入立法院後,
勢必又是菜市場喊價式的處理,就到底要減多少爭執不休~
 
其實大家吵這些的同時,都忘記了一件事,
不管是公務員退休金,教師退休金,或是勞工退休金,
目的都在於提供退休人員基本經濟生活之保障,
(關鍵字:基本經濟生活的保障)
既然如此,
如果你退休後生活困難,國家再怎麼樣也要補貼你,
讓你維持"基本"的生活品質,
但是,
國家可沒有義務保障你退休後可以每年出國幾次!
或保障你退休後還可以再背房貸買幾間房子!
 
在這樣的前提下,
退休金制度要遵守下面兩條線,
第一個,
一個人維持基本生活的基本費用,
依照內政部公布的各縣市生活費最低標準,
即使生活消費額最高的台北市,也就是1.5萬而已,
第二個,
你當年繳交的錢,這個才是一毛都不能少,
比如你當年每個月提撥7000元,提撥30年,
(姑且不考慮年金價值隨時間經過減損的問題)
退休後假設只會再活15年(通常會高於這個數字),
那政府在你退休後給你的月退休金,就不能低於1.4萬!
因為那是你提撥的錢,
政府不能吃掉你的錢!
 
上面兩個數字,一個是1.5萬,一個是1.4萬,
政府給的退休金,絕對不能低於1.4萬,
因為那是你的錢,
但是因為1.4萬還是低於一般生活水平,
政府至少要補貼你1000元到1.5萬為止~
 
可是現狀是什麼?
你的錢明明只有1.4萬,
但是政府卻給你5萬元,
那中間的差額,是由誰買單?
一個是現在還在職的軍公教人員,
他們繳錢進退撫基金,退撫基金入不敷出,快破產了,
另外一個是國庫,
國庫每年要提撥幾百億甚至上千億補貼,
那現在年金改革,要做的,
就是把上面的差距縮小,延後破產的時間,
當然,還是有人會靠邀,
這終究還是會破產,改個屁!
我說,要一次到位也可以,大家都一律改到1.5萬你說好不好?
這樣最不會破產了,
問題是你要不要?
 
另外有人說,
我們公務員每個月繳的是勞工的10倍,
拿勞工跟我們比,憑甚麼?
我覺得這樣的質疑是合理的,
但是勞工每個月交700元,交30年,
退休後每個月只能領1400元,遠低於1.5萬生活線,
那政府每個月補貼1.36萬給勞工,
第一個
這個是要維持他退休後基本生活水平,
並沒有違反
退休金本來是要確保退休勞工基本生活水平的理念,
第二個,
政府補貼勞工再怎麼樣也就是一個月1.36萬,
可是政府之前讓公務員領的月退,
有少於這個數字嗎?
那些很臭屁說他每個月繳7000元的人,
退休後領的是1.4萬?還是5萬6萬?
就算是5萬,那政府可是補貼你3.6萬!
你交的錢固然號稱是勞工的10倍(7000元比700元)
但是實際上只多繳了6400元,
然而你退休後,政府給你的月退,
由國庫或退撫基金補貼你的錢(3.6萬),可是遠高於6400元的!
 
那政府有特別虧待你嗎?
沒有吧!
你是繳多,但是後面政府讓你領的,多更多!
不是嗎?
 
你沒感激政府之前多補貼你多少錢(3.6萬),
只看到後面政府要把這個補貼縮水,變成1萬或2萬,
就覺得政府對你不好,
這個情緒反應我們都可以接受,錢少了難免不爽,
但是政府負擔太大,退撫基金快沒錢了,是事實,是現在進行式,
那你要不要為了後面的學弟(現在在職的軍公教人員)
少拿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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