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士林地院開庭,看到法院外有一堆人在拍戲,
可能是法院外場地比較大的關係吧,
民視三立鄉土劇都超愛去士林地院外面拍戲的,
至於法庭戲應該是室內棚處理~

說到法庭戲,
跟外國電影戲劇比起來,
台灣鄉土劇的法庭戲簡直就是搞笑!
林背看了之後實在很想看到後面,
看看這個劇的法律顧問到底是哪一家律師事務所,哪個律師,
(不過每次都失敗,中間過程實在太無聊了~)

根據k的觀察,
鄉土劇裡的法庭戲有幾個特色

第一個,
律師問證人時都會站起來走來走去,
甚至走到證人旁邊(像下面影片這樣),
我的疑問是,
媽的你要問問題就問,
有椅子不坐,在那邊走來走去幹什麼?
不走來走去就會便秘吐不出問題嗎?

第二個,
大家都把法官當木頭人,
比如開庭開到一半,
被冤枉的女主角在被告席哭得淚人兒,
坐在後面的阿罵就會起身跟法官說
"法官大人,她是被冤枉的!"
然後男配角也站起來說:"我姐姐人那麼好,一定是被冤枉的!"
女配角也跳出來:"法官,那天我也在,我看到的不是這樣子"
接下來大家開始聊天,甚至跟檢察官對嗆起來...
(我的os:正常的情況應該是,法官:法警法警,把這些人都趕出去!)

當大家聊天聊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法庭大門突然被打開,
男主角帶著關鍵證人進來:"法官,我找到某某某了!"
(女武神的飛行音樂聲響起~)
(我的os:法院問證人都要事前確定,
這個證人要證明甚麼?檢察官有沒有意見?
你這樣臨時帶人進來,法官怎麼可能同意問證人?)
然後,男女主角在法庭相擁而泣~
(我的os:都還沒問證人,不知道證人會講甚麼,相擁個屁!)

第三個,
台詞根本亂寫!
比如:
黃文昌幫安晨希做證,遞上一個行車紀錄器的畫面
法官看完後,
即宣判「影片中可以看出,被告安晨希並無故意殺人之意圖~~
可見安警官乃出於自衛之需要,~~,
因此本席宣告安警官之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全案仍可上訴。」

都到法院了,就是已經起訴,
為甚麼可以不予起訴勒?
既然不予起訴了,又為甚麼可以上訴?
(我的os:怎麼有這麼難的刑事訴訟法阿!我竟然看不懂!)

然後法庭戲的法官都超強的,
開完一庭問完證人,
就可以當場下判決,並把判決理由說出來
(我的os:這個倒是很強,現實中的法官實在太弱了~)

結語: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那個法律顧問到底是誰?
請私訊我!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