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退役將領前往中國參加政治活動,
甚至在台下聽對岸領導人訓話的畫面,引發軒然大波,
蔡英文政府為此有意修法,約束退役將領在中國活動時的行為,
陳長文律師為此投書媒體,
表示此舉踐踏軍人尊嚴,他為其陣亡父親感到寒心,
他為那些退役將領開脫的說法是,
國家尊嚴不等於國家機密,如果沒有洩密,就沒有問題,
退役將領在大陸的行為,屬於言論自由,
他說:退將不認為是在傷害「國家尊嚴」,
他們可能認為,軍事交流有助於台海的和平,
出席大陸的「國慶」典禮,
也是體現「一個國家、兩個地區」的憲法規範,
結論是這樣的限制,讓軍人退休之後,
反而變成二等公民,承受著歧視性的限制,違反憲法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30647

對於陳律師上開意見,k完全不同意!
理由如下:

1.第一個,
不管是兩個國家還是一個國家兩個地區,
都改變不了「兩邊還是敵對狀態,飛彈相互指著」的事實!
(1947~1949年兩邊同一個國家,還不是打得你死我活?)
即使是內戰,敵我之分,還是有的!
(不然台灣今天抓什麼共諜?)
這個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你退役將領主張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那是你的言論自由沒錯,
但是你跑去參加對岸的國慶大典,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就算是兩岸同屬一國,
套用國民黨最愛的講的一中各表,
這個中,也只能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是不承認的!
對岸國慶大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大典,
干你「中華民國」退役將領屁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就是中華民國的忌日,
中華民國都還沒亡,
你中華民國將領跑去參加中華民國的喪禮幹嘛?
敵我不分就敵我不分,不戰而降就是不戰而降,
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2.第二個,
軍人的天職,就是打仗,
要談和平,怎麼輪,也輪不到你軍人去談!
那些退役將領把自己到對岸搖尾乞憐的荒謬舉措,
講成為了兩岸和平,是往自己臉上貼金!
兩岸的和平,
是你有戰機我有飛彈,你有槍我有砲(後面有美國撐腰)換來的,
跟你們在對岸聚餐喝酒聊是非,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想說的是,
你們怎麼不誠實點,
說自己是為了自己在對岸的小生意在努力呢?

3.第三個,
將領分很多種~
第一等的,力戰而亡,
陳長文的父親陳壽人少將是陸軍69軍參謀長,
在三大戰役結束,國民黨大勢已去敗局已定的情況下,
他把妻小帶到台灣安頓後,
大可找個藉口留下來,不要回大陸打那個毫無勝算的仗,
但是他沒有拋下他的同袍,
回去力戰而亡,
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雖然傻,甚至愚蠢,
但是他沒有辜負他的軍人身份!
第二等,力戰而降,
比如杜聿明范漢傑,雖然在三大戰役中戰敗被解放軍俘虜,
起碼嘗試過了,努力過了,不能苛責!
第三等,不戰而逃,
還沒跟解放軍交戰就逃跑,甚至拋下自己的部隊的,
這個算是非常低級的,不過還不算最低級的!
第四等,不戰而降,
連一槍一砲都沒打,就臣服了,
這個比小兵還不如,根本沒資格稱為將領!

退役將領連一槍一砲都沒打,就跑去對岸參加國慶大典,
在對岸領導人面前夾懶蛋聽訓,一個屁都不敢放,
回來台灣倒是神氣得不得了,
講政府這裡不好那裡不好,這裡抗議那裡抗議的
(喔!這個就真的是言論自由了!)
陳律師舉他父親的例子為這些退役將領叫屈,
要這些退役將領如何自處呢?羞都羞死了!

結語:
將領不知亡國恨,喪禮猶唱後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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