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時陪老婆回雲林娘家,
對面阿桑上門聊天,
主動提到弟弟幾十年前投資公司,沒錢,
她為了幫忙借了幾十萬入股,現在發了,
(真的看不出來!鄉下阿桑也是很有錢的~)

現在問題來了,
她有三個小孩,一個男生兩個女生,
雖然女兒比較孝順,
但是老人家傳統觀念,還是希望把財產都給兒子~
(鄉下好像都這樣,
女兒都馬被半強迫的要簽放棄繼承文件,
然後拿一個紅包這樣~)

我說我幫你找在地的律師處理,
打了電話給同學,她說她沒在辦這個業務,
然後勒?我就算了~

阿桑走了之後,
張山地問說你怎麼不幫她?
k:「不是幫不幫的問題,這個要寫遺囑的,
我看她杵著不走,大概也是要我幫她,
幫她不是不行,但是有其他的問題,
第一個,阿桑不認識字,這個簡單,是可以用代筆遺囑,
問題來了,代筆遺囑要三個見證人,
我當然可以找在場的人當見證人,
可是以後會有大麻煩,他們子女對遺囑內容有意見時,
就會說:我媽不識字怎麼可能簽這種東西?
一定是你們偽造文書!
然後你們張家親友就法院跑不完了,
沒錢拿還要跑法院,天下有這麼倒楣的事情嗎?
我們沒事就別往那個坑裡跳,
要嘛阿桑自己去他們那邊的人來當見證人,
不然這個忙寧可不幫,就算有錢拿,以後也是一堆問題~」

後來阿桑找親友時,
被罵說幹嘛重男輕女,直接三等分就好了,
阿桑想想說那就算了~

不過以阿桑這個情況,其實還是有寫遺囑的必要,
因為這個錢,太大了,金額一高,人心就會變,
如果是幾千萬的東西,
以後兒子一定覺得我就是全拿,
萬一女兒也不想退讓,
老人家身故後,就是一堆官司在打了~

所以如果真的為子女想,
身前最好把事情都交代清楚,
老人家還在,大家比較沒話說,
不然老人家走後,為了錢兄弟姊妹告來告去的故事,
k可是看到不想看處理到不想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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