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剛通過,
政府就幫各企業示範如何規避新規定,
這樣算不算犯規呢?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
若台鐵事件此次不依法處理,
未來陸、海、空運從業人員恐都比照辦理,
連續假日交通疏運將崩潰。
 
你交通部怕交通運輸崩潰,
問題是,
行政院難道就不怕重大政策"一例一休"上路沒多久就崩潰?
 
為了搞定台鐵問題,
頻頻的把勞動部拉出來發言幫忙解套,
連例假休息日不用使用日曆天,
只要累積達24小時,就算合法,這種說法都出來了!
這樣解讀下,
連台鐵這樣的班表都算是一個禮拜有休到兩天勒!
反正就是有給你24小時嘛!
 
你去看看勞動基準法,
所謂的例假跟休息日,
一般正常人的理解,就是一個日曆天,
誰跟你24小時?
然後勞動部就出來講話,
說台鐵這個班表一週內有給兩次24小時休息阿,沒違反一例一休,
甚至試圖以函釋增加法律(勞基法)所沒有的限制~
 
每當勞基法前進一步,勞動部就會用函釋往後拉兩步回去,
那過年前拼修法是拼什麼?拼心酸的嗎?
 
法律位階是立法院訂定的,
高於勞動部發佈的行政命令及函釋,
(憲法>法律>行政命令,這是基本概念吧?!)
你位階比法律低,可以用一紙函釋就限縮法律嗎?
法律通過,還查得到贊成的立法委員是哪些人,
你寫函釋的公務員是誰?
連名字都沒有,只有寫一個勞動部,
然後就在辦公室裡打打字蓋個官防,
就可以推翻一堆具備民意基礎的民代制訂的法律了?
 
另外交通部長說
反正台鐵人員報考前就知道相關規定跟要輪班,
所以就要接受,
問題是報名章程只說要輪班,可沒明確貼出排班表,
這樣算是有告知報名的人嗎?
他們報名時就知道自己以後會過得這麼悲慘嗎?
且交通部長上面這段話的邏輯是,
只要你們(勞方資方)說好,就不違法,
是這樣子嗎?
勞基法可是強行規定,不是任意規定,
什麼叫做台鐵說進來要這樣子,員工說好,就合法?
 
結語:
我當然知道企業經營有他的難處,
交通部有他的立場,
行政院也要兼顧輪班制產業的工作需要,
不過有的事情,
是不是要做得那麼偏頗,
讓勞動部出來講話講得像經濟部?
甚至將勞動基準法新修法的精神限縮甚至剝奪殆盡?
這個是行政院長要去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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