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開庭,大家的焦點都放在法官檢察官律師,
很少注意到在電腦螢幕前打字的書記官跟旁邊的錄事~

其實書記官在案件裡扮演的角色也很重要,
因為開庭時大家講話速度都飛快,
要每個字都打上去實在有難度,
這時候書記官好不好用就很重要,
俐落的書記官,打字快就算了,打出來的都是重點,
如果遇到比較青澀的書記官,可能大家都要停下來等他,
打不快→大家停下來等他→更緊張→打不好
惡性循環之下,那個庭就會開得很不順,
本來開到12點就可以結束的,
可能就要搞到下午一點半,大家餓肚子不要吃東西這樣子~

出了法庭,
法官檢察官因職務關係不方便跟律師聯絡,
書記官就是法官檢察官跟律師間溝通的橋樑,
有遇到什麼事情(衝庭、臨時出狀況要晚點到、或書狀晚出),
基本上都要請書記官轉達,
認真的書記官可以把這類的問題處理得很好,
有時候甚至會成為律師跟法官檢察官間的重要緩衝,
因為律師這邊有他的困擾,法院那邊有他的考量,
中間沒有書記官協調,很多事情都會停擺,甚至形成僵局,
那對案件一點幫助也沒有~

可能k碰到的書記官都不錯的關係,
我對書記官一直抱持著敬意,
他們幹了很多髒活(打字發通知接電話整卷),
鎂光燈卻不會在他們身上,
就像是蝙蝠俠旁邊的羅賓,
沒有羅賓,蝙蝠俠是沒辦法伸張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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