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三小合體之後,
K基本上是沒辦法加班的,
再怎麼認真,
8點一到,
林背就像灰姑娘一樣,要趕快下班回家,
不然張山地就要面臨一打三的窘境~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
像昨天,我就不得不加班,
因為收到客戶寄來的資料,
我覺得可以用,
甚至是關鍵證據,可以逆轉局面的,
又快開庭了(今天開庭,且是最後一庭),
那就沒有不加班處理的理由了~

一般人會以為律師遇到案件都會全力以赴,
其實這樣的認知,並不正確!

就算是同一個律師,
處理每個案件的力道也是不會一樣的!

為什麼?

基本上我們是看人的!
這個看人,
並不是這個客戶給的錢多,那個客戶給的錢少,
而是:
(1)你是不是真的無辜?
(2)你有沒有想活?

像昨天晚上那個客戶,被告性侵,
我的經驗告訴我,他是無辜的,
加上他又很拼命,找資料找證據,找到的東西又可以用,
那我就沒有不拼命的道理!

如果遇到客戶,
我看一看,認為根本不是無辜,
那也沒關係,我該幫你講話還是會講,
盡人事聽天命,
但是,
如果你自己又自作聰明亂搞一通,
把律師當白痴,
覺得這個說法那個說法律師會相信,
上法庭又亂扯一通,覺得法官會買單,
比如林背最近處理完的那個搶賭場案件,
被告講的東西,今天這樣,明天那樣,
前面講的跟後面講的互相矛盾,
法官眼白都快翻到月球了,他還振振有詞,
那你這個案子死透了我都不會有任何感覺,
反正被重判也是剛好而已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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