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個網友詢問法律問題,
大概情況就是他們把小孩托給保母照顧,
發現小孩受傷骨折,因此對保母提告,
後來檢察官以證據不足不起訴,
他覺得很奇怪,他們不是提出很多可疑的點給檢察官,
為什麼是這樣的結果~

其實這是很多人打官司(告別人)會犯的錯,
覺得我都提出一堆疑點了,
為什麼檢察官都不幫我查,或根本不想理?

一般官司是這樣的,
原則上原告負舉證責任,
比如:你告保母傷害小孩,
第一個,要有小孩受傷的文件(驗傷單或診斷證明)
第二個,要有錄影或保母承認過失的紀錄(app對話)
兩個東西扣在一起,這個案件才會成立
如果將他寫成一個公式,
就是:
a(小孩受傷的證據)+b(保母造成的證據)
=c(結論:保母構成業務過失傷害)

但是很多人打官司,是這樣搞的,
不是提出證據支持自己的說法或主張,
而是提出一堆質疑,一堆問號,
要求國家(檢察官法官)給一個答案,甚至起訴或判有罪
如果用公式表示,
就是:
?(為什麼對方這麼慌張?)+?(為什麼他眼神閃爍?)
=c(結論:有罪)
你看看你看看,上面這個公式可以成立嗎?
隨便找個小學生來看,都知道不會成立,
那你怎麼會覺得只要提出一堆質疑,
就已經善盡了你應該負的舉證責任,
檢察官法官就要給你一個公道?

法官是被動的,他要看雙方提出的證據資料來判斷誰是誰非,
檢察官雖然是主動偵查,
但你要提告,要負舉證責任,
就要先提出足夠的證據(肯定句),
檢察官才會理你,
整天丟?(疑問句)給檢察官,
為什麼被告要講那句話?一定有鬼!
為什麼被告要神秘的微笑?一定有鬼!
為什麼為什麼?
你期待檢察官能夠回答你什麼?
檢察官也想問為什麼你要提出一堆質疑而不是明確證據給他阿!

結語:
我們是可以扮演柯南,提出一堆質疑,跟為什麼,
但是檢察官跟法院沒這個義務,他是負責判斷的人,
既然要扮演柯南,就扮演到底,把答案找出來,
丟一堆問號給檢察官法官,
就要求司法給你一個正義,
是行不通的!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