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附近有一塊地,
每個鄰居習家蔡家岳家馬家費家
都說他有所有權,
習家人最多最有錢,
說你們都別吵,全部是我的,
現在有鄰居把這個糾紛送進法院,
習家說你們搞你們的,我不參與,那個官司結果我不承認,
蔡家說這個官司結果對我不利的話我就不承認,
只要碰到糾紛,
再怎麼大的大人,講話就跟小孩子一樣,是吧!
不過國際公法本來就是實力原則,
這麼處理也不能說他不對~

不過其實台灣也可以提出自己的100段線,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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