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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我們家附近有一塊地, 每個鄰居習家蔡家岳家馬家費家 都說他有所有權, 習家人最多最有錢, 說你們都別吵,全部是我的, 現在有鄰居把這個糾紛送進法院, 習家說你們搞你們的,我不參與,那個官司結果我不承認, 蔡家說這個官司結果對我不利的話我就不承認, 只要碰到糾紛, 再怎麼大的大人,講話就跟小孩子一樣,是吧! 不過國際公法本來就是實力原則, 這麼處理也不能說他不對~
不過其實台灣也可以提出自己的100段線,是吧?
klaw律師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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