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八大訴求:
1.請還原事故真相,說明為何發生飛彈誤射事件,勿枉勿縱。
2.說明事發後,海軍為何沒有進行救援行動。
3. 由政府負擔祖父、媽媽及妹妹未來生活上的基礎就養所需,漁船重造過程中,因家庭無任何收入,家庭經濟問題由政府負擔。
4.二名外籍船員安頓、薪資及後續轉僱解僱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5.漁船賠償,希望儘快賠償我們一艘新船,讓我們恢復正常生活,不希望依賴政府。
6.父親喪葬及治喪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
7.父親因軍方過失而離開人世,希望得以國旗覆棺,父親的貢獻能得到政府的肯定。
8.本事故明顯為軍方過失,未來國賠工作,儘快進行國賠協議程序,讓家屬可儘快回復正常生活。
 
這些訴求,整理起來,其實只有三個,
第一個,調查事故經過(第1、2點)
第二個,覆蓋國旗(第7點)
第三個,金錢(第3、4、5、6、8點)
 
第一個,
事故經過,一定要給人家一個交代的
至於為何沒有救援行動,
船長是頭殼被削去,應該是當場死亡,
就算是請復仇者聯盟直接救援,也是沒辦法的,
問這個是白問的~
 
第二個,覆蓋國旗,
基本上是從家屬的意思也不是不行,
問題在於法律,
根據內政部頒佈的國旗覆蓋規定,
要覆蓋國旗,有幾種情況,
一個是現任或辭任元首,
一個是功在國家,比如進忠烈祠之類的,
當然這次政府為了彌補被害家屬的情緒,也許會破例,
不過以後誰家死了人跟國家沾上一點邊的
(比如:被軍車撞死、被警察開槍誤擊打死)
都要求覆蓋國旗,政府要如何處理?
如果有那麼一天,
覆蓋國旗跟政要輓聯一樣,是喪禮的標準配備,
那覆蓋國旗的隆重性,又在哪裡?
 
第三個,其實就是要錢,
有些項目如果進法院,法院是不會准的,
比如:
明明是20年的舊船,怎麼可以要新船?
折舊不用算?
我建議全部回歸第8點國賠程序處理,
該賠多少就給多少,多給一點也沒關係,
不過家屬也要有所體認,
爸爸死了,是喪事,
以中了樂透的心情去處理,是不適合的!
 
相關法律:
國旗覆蓋靈柩實施要點第二點:
現任或卸任元首、副元首逝世,得以國旗覆蓋靈柩。
 
同要點第三點: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國旗覆蓋靈柩:
(一)對國家、社會具有重大貢獻,逝世後經總統明令派治喪大員治喪者。
(二)依勳章條例獲頒勳章者。
(三)依獎章條例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者。
(四)依褒揚條例獲褒揚者。
(五)依忠烈祠祀辦法入祀忠烈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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