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事件發生後,
闖禍的金江艦艦長林伯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
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和飛彈中士高嘉駿等4人,
3日傍晚趕往靈堂上香。
黃家人要求他們跪爬進靈堂,並要求他們瞻仰船長遺容。
 
我可以體諒家屬悲憤的心情,
不過,在這件事情上,兩邊都做錯了~
 
第一個,
軍人禮節分為舉手禮、注目禮和舉槍禮。
即使遇到元首,也是舉手禮,
今天他們做錯事情鬧出人命,要負的刑責一樣都跑不掉,
不管是羞辱也好洩憤也好,
家屬不應該做出這樣的要求,
軍人也不應該答應,
所謂士可殺不可辱,就是如此,
軍官士官在靈堂前跪爬,透過媒體放送,在全國面前,
把全國軍官士官的臉都丟光了,
阿兵哥怎麼看?
以後其他軍官士官們是要領導統御什麼?
 
第二個,
台灣的喪葬禮俗裡,
親人亡故後家屬即需「哭靈」、「守喪」,
出嫁女兒也必須回娘家奔喪,且須從街口一路爬跪入門,
哭唸著押韻的辭句以示哀働,俗稱「哭路頭」。
哭喪在傳統喪禮中被視為「盡孝道」的表現,
也是喪葬禮俗中必有之禮儀。
凡喪葬儀式中,子女均須哭喪以表「孝思」。
今天這幾個軍人是導致被害船長死亡的人,
不是他的小孩,
你家屬怎麼會讓殺父兇手
對死者行最親近親屬(子女)的大禮勒?
他們配嗎?
死去的船長有答應收這四個人當兒子嗎?
 
結語:
整件事情的發生,是悲劇,
接下來,就是鬧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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