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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接到一通電話,
J先生:"林律師,我看過你文章,知道你對管委會糾紛很熟~"
K:"對阿,怎麼勒?"
J先生:"我這裡有一個案子,
      就是停車場車道鐵捲門故障,造成車輛受損balabala"
K:"恩恩!"
J先生:"我有一個問題,就是你有沒有辦過車道鐵捲門故障的案子?"
K:"沒有,機械故障的案件我處理過的是電梯~"
J先生:"不好意思,我想找處理過車道鐵捲門故障的律師~"
K:"沒關係,你再去問問看吧!"

網路上很多人找律師,
都會說我要找專門打車禍的律師,
或說我要找專門打性侵的律師,
反正就是設定條件,
像J先生設定的條件就是
(1)熟知管委會事務,(2)處理過車道鐵捲門
K認為這樣設定條件固然是OK,
畢竟可以確保你找的律師有相關處理經驗~

不過要講的是,
設定條件越多,也不見得可以找到你要的律師,
比如說:鄭捷,
反正就是殺人案件,
找曾經辦過刑案,或辦過殺人罪的律師也就可以了,
如果鄭捷,或被害人家屬,
要指定要找辦過"捷運殺人"的律師,
抱歉,那是找不到的!
(你以為捷運殺人是每天發生的事情嗎?)

另外要說的是,
律師這個行業,跟醫師不一樣,
醫師有分科,律師沒有,
所謂的專辦車禍律師(只接車禍案件的律師),基本上是沒有,
就算是市面上有標榜專辦工程或醫療案件的事務所,
基本上你拿車禍甚至離婚案件去,
也是可以處理,
因為律師考試裡面,
侵權行為或是婚姻繼承規定,
是每個律師都要知道的!
(當然有沒有處理經驗,會有一些差別~)

為什麼?

因為法律處理的,是人的事情,
人要的東西,就那麼多!
要嘛要錢,要嘛要名,要嘛就是要人(小孩或婚姻)~
(從這個角度看,人真的很可憐,怎麼爭就是那些東西!)
而律師/法官的基礎法學訓練裡,
其實已經涵蓋了爭取這些權利的相關程序及實體法

車禍案件,民事部分,談的就是錢,
工程案件,要的也是錢,
醫療案件,人都死了,無法復生,怎麼辦?也只能要錢,
官司處理過程,
要處理的,就是因果關係,及損害範圍,
文件不同(車禍鑑定,工程文件,醫療文件)
頂多因為案件類型不同,而適用不同特別法規~

結語:
找律師,跟找老婆/老公一樣,
設定條件越多,就越難找,
找另一半設定10個條件,
篩選之後大概只有金城武適合你,
問題是你有幾萬個競爭者~
找律師設定10個條件,
篩選之後大概只有顧立雄適合你,
問題是你有那麼多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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