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個電話,一個年輕女子的聲音,
c女:"林律師,我之前因為吸毒,現在法院要我去勒戒,
我提抗告,法院說抗告失敗~"
k:"那就確定了,要去勒戒,就是關一陣子!"
c女:"可是我從頭到尾都沒出庭耶!因為我生病請假..."
k:"你請假,法院有准嗎?"
c女:"我不知道~他們怎麼可以在我沒出庭的情況下判勒?"
k:"如果已經合法通知,法院是可以判的,
  不要以為你缺席,法院就拿你沒辦法~"
c女(哽咽):"沒辦法了嗎?"
k:"是的!"

有些人很奇怪,遇到官司還某要某緊(台語),
愛出庭不出庭的,
或是以為只要不出庭,法院就沒辦法判,
想用這種方式拖時間,
其實,拖掉的,是自己的發言機會!
(你不出庭,誰幫你講話?)
甚至因此被重判,
事後要補救,往往是徒勞無功的~

k前陣子就處理掉一個案子,
車禍案件,
不管民事或刑事,
被告(肇事者)從頭到尾不出庭,
然後勒?
刑事檢察官就起訴,
民事法官就全部聽我們這邊的說法
(這個就是傳說中的片面之詞啊!)
要多少錢就給多少(當然機車折舊部分還是要扣除),
這個就是一造辯論判決~

結語:
學生時代蹺課沒有關係,頂多被點到分數難看一點,
上班蹺班也沒關係,頂多薪水少一點,
開庭,請乖乖到庭,
不然,
民事部分,
你是被告,就一造辯論判決,法院只聽片面之詞就判了,
是原告,法院就認為你不想打這個官司,把訴訟停止下來,
停止四個月,等同撤回起訴,你繳的裁判費就沒了~
刑事部分,檢察官法官可能派警察到家裡去抓你,
然後以你可能逃亡或串證為由,羈押你(反正只是提早關),
判決也會考量這個出席記錄(犯後態度),
黑暗星球的人是不能得罪的,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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