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子,當事人瞎搞一年多,
法官都要結案了,才來找k救援,
匆匆上場,
聲請調查一堆證據(早該調查的東西),法官不准!
(合理拉,都失去耐性了~)
後來拿到一個敗訴判決~

為此當事人很不滿意,找了幾個親戚來嗆聲,
說已經找到一個超資深又厲害的律師,
講話態度是不可思議的惡劣~

親戚:"林律師,就是你太菜才會敗訴,
           沒關係,我們已經找了一個二十幾年年資的律師,
           他比你厲害多了!"
親戚:"你阿!就是法律沒念通,打的點完全不對balabala~"
(我的os:買賣糾紛會需要多複雜的法律概念?
    還有,我很久沒當菜鳥了,聽到太菜還真的是受寵若驚!)

k:"我覺得如果已經沒有信賴基礎,就不必勉強,
      但也不需要把話講得這麼難聽,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k:"我相信你找的律師,這麼資深,應該是不錯的,
      這個案件到二審,打的方向應該不會差很多,
      我該替你設想的防線都已經設下了,
      就看法官買不買單~就這樣吧!"

過了一年,林背突然想起這個案子,
無聊去查判決,看他們二審打得如何?
結果,
如果說我一審是露股溝的話,
二審就是輸到脫褲子了~

好吧!我不應該抱著幸災樂禍的想法,
那個案件先天條件不好打,
輸多輸少不一定,不能怪二審律師,
不過想到那些親戚滿臉豆花的樣子,嘴角還是不爭氣的上揚了~
(阿不是找到一個厲害律師會飛天鑽地?怎麼輸更多勒?)

後來同一個客戶有一個新的案子,還是回頭找k,
林背看在錢的份上,就不跟他計較了~

結語:
有一句話是舊愛還是最美,
不過這句話的前提是,
你後來再跟別人交往過,才有機會發現前面那個其實很好~
律師跟客戶的關係,很重要的一點是信賴,
如果彼此間沒有信任,那也不必強求,
有時候,人就是這樣的,沒有經過比較,不知道好壞,
你說你很好,人家是打一個問號,
那乾脆讓他離開,
離開後有機會遇到不錯的律師,
那很好,有情人終歸眷屬(?)
遇到不滿意的,他又會想起你的好,是吧?!


ps:
人很奇怪,一個本來會輸2000萬的案子,
律師打一打,輸200萬,
他只會怪你這個律師輸了200萬,
不會感激你替他少輸1800萬,
這就是人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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