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朋友靠邀
以其過兩個半吊子的新年,
不如取消其中一個,
比如:日本現在只有國曆1/1過新年~

我很認同這樣的看法,
因為現在過年氣氛確實越來越淡,
農曆新年越來越像另一個比較長的長假而已~

不過我希望不要取消兩個過年!
每年1月1日到農曆新年這一段期間(三個禮拜到一個半月)
上班的氣氛是慵懶的,
法院也過了趕結案的時候,
律師們也都有默契的休兵,不再出狀煩法院或對造律師,
出國的出國,休息的休息,
這真的是與民休息的一段時候~

我心裡的新年,是從1/1到農曆新年這段期間的!

那其他律師勒?
我說一個其他律師前幾天發生的事情,
你就知道什麼叫作放假的氣氛了~


前幾天某律師開庭,
法官審理後詢問有沒有證據要調查,
在場全部律師都回答沒有,
法官宣布1/14宣判,
這時某律師突然哪根筋不對,
舉手說:"我那天人在日本...."
此言一出才驚覺不對~
因為宣判日是不需要律師到庭的,
那你講你要出國幹嘛?
結果整個法庭安靜無聲,
法官檢察官其他律師們什麼話都沒說,
默默的收了東西走人,
留下那個才十二月底內心已經放空的律師在那邊窮尷尬~

黃OO律師,我沒有說是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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