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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選舉,法律動作特別多~ 

最常見的,就是一堆人跑去地檢署前面按鈴,讓記者拍一下

(k的os:其實提告很少用這種方式的拉!

不過那個鈴確實有用,

按下去後法警會跑出來問你要告誰,安排製作筆錄~)


王如玄之前到地檢署按鈴控告段宜康,說段宜康加重毀謗,

王如玄大概是針對

段宜康根據其財產申報資料裡有十九筆過戶及債權資料

推斷其曾經買賣軍宅十九次,

認為段宜康亂講,提告加重毀謗~


我大概可以確認段宜康的19次一定不正確

一來那個推算法很粗略,

二來如果真的是19次,王如玄會去告嗎?

從王如玄這個提告動作,就可以知道絕對不是19次!

但是勒,王如玄告這個,沒什麼意思~

因為王如玄已經承認曾經買賣過一兩次軍宅,

幾次有差嗎?

有些事情,只要是道德觀感的東西,

做1次跟做19次,沒什麼差別~

之前台大宅王殺其女友四十幾刀,

難道調查後發現只殺了39刀而不是四十幾刀,

宅王的行為就變成可取的嗎?


不過我也不建議大家站在道德高度上去譴責王如玄,

畢竟那個是一個獲利管道,

一次可以賺好幾百萬,是你幹不幹?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會做,那獲利數字改成幾千萬勒?)

今天你我會站在這裡譴責王如玄,

也許只是我們沒有機會碰到那樣的誘惑而已,

並不是我們比較高貴或高尚~


另外還有一個新聞,

就是林郁方也跑去告閃靈主唱(現在是時代力量候選人)毀謗,

林郁方的說法是:

他從來沒有買賣過軍宅,願意對賭,真的有全家死光光!


問題是:

人家又不是說你買賣軍宅,

人家是質疑你身為軍系立委,號稱為軍眷謀福利的,

怎麼遇到軍宅買賣這種不公義的事情,

卻一句話都不吭聲?

這樣的提告,是一種模糊焦點的策略,

藉由提告,營造一個他被惡意抹黑攻擊的假象,

(K的os:這個提告動作本身,就是一個毀謗行為阿~)


結語:

選舉到了,很多政治人物都會有一些法律動作,

有些看看就好,

因為主要的戰場,並非在法庭,

而是在媒體及最後的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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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