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柯文哲認為官舍原本的使用費700元太低,

要調漲,本來說要調到15000元,後來改成6000元~

 

結果引發外界質疑,

認為台北市政府的局處首長

怎麼可以用700元這麼低的價格使用那麼好的環境(新的大樓,大坪數)

甚至還爆出有些首長選擇搬進官舍,將自己原本房屋出租牟利的醜聞~

 

我覺得有點奇怪,

本來是興利除弊的事情(柯文哲覺得舊規定不合理,要調漲)

怎麼操作到最後,變成市府的醜聞,甚至搞到研考會主委辭職?

 

第一個,

使用費700元確實太低,

但是要問的是,這是台北市政府獨有的福利?

還是一般行情就是如此(公務員就是這麼爽)?

給大家看一個資料

http://star1.pttsh.ttct.edu.tw/~t01/law/dormitoryfeeform.htm

這個表,是全國公教人員住宿使用費行情表,

公務人員(含工友)

教育人員

職務等級

扣繳金額

 

 

 

職務等級

扣繳金額

薦任第8職等至

簡任第14職等

700

校         長

700

委任第4職等至

薦任第7職等

600

委任第1職等至

第3職等

500

支本薪475元以上者

700

雇員

500

支本薪350至450元者

700

工友

400

支本薪245至330元者

600

支本薪230元以下者

500


你看看你看看,

不管是公務員到頂,或是當到校長這麼高的職位,

只要是居住在公家宿舍,使用費到頂,就是死豬價700元!

也就是,台北市政府之前的700元標準,

並非兄弟獨有之創見,也非柯文哲獨厚他的局處首長的措施,

(扁馬郝市長時,也是這個行情~)

柯文哲想要改變這個情況,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個,

使用費700元太低,是大家一致的想法的話,

那單單檢討台北市政府,是不夠的,

如果台北市有首長會因為使用費太低,

就選擇搬入公家宿舍,把自己的房屋出租牟利的話,

那其他地方勒?難道都沒有嗎?

k也曾聽聞其他律師談論某某檢察官也有類似行為,

在台北精華地區有好幾間房子,

卻還是選擇住在官舍,將房屋出租給房客~

某檢察官這樣的行為,不但不合理,

也排擠到在台北真正沒有房子可住的新進檢察官,

我相信在學校,或在公務機關,都存在類似情況(明明自己有房子卻硬要住官舍)

這難道就不用通盤檢討?

光檢討一個研考會主委陳銘薰

(他好像沒有上開爭議行為,只是就調漲murmur了兩句~)

他辭職,柯文哲臉上無光,問題就解決了?

 

第三個,

軍公教住官舍,起碼還是現職,

另外還有一些是已經退休的資深軍公教人員,

也是貪戀低廉的使用費(700元住台北市中心,誰不要?)而不願意搬離,

雖然國有財產局已經有一些作為,或提告,

但我覺得速度應該更快一些,

畢竟,如果容任這樣的現象存在,對守本分的軍公教,無法交代~

 

結語:

一個新聞,可以做得轟轟烈烈像鞭炮一樣,放完就沒了,

也可以作成專題進行通盤檢討,引起全國民眾注意,

這一個新聞,記者們是搞砸了!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