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之前無奈下接了一個案子的過程~



客戶來所開會,

看到傳票上記載花蓮地檢署,心裡一沈,

K是很愛遊玩玩水拉,

不過開一個庭要花掉一天,又另當別論!

重點是

這種遙遠地方的案件,請當地律師真的比較划算,

外來的和尚會不會念經不知道,但鐵定比較貴!

查了一下花蓮律師公會資料,

光是入會費就要5萬!

這是K聽過最高的,是一般行情的兩倍~

 

跟客戶曉以大義:"請當地的律師比較省錢喔!"

客戶:"我的生意伙伴某某某之前委任你,他說你很盡心!

我想他會信任你,我就可以信任你!"

跟當事人恐嚇:

"委辦費用很貴喔!入會費很貴喔!""交通費要幫我出!"

當事人說:"沒問題!"

唉~

填寫入會申請書時,

一式三份的文件讓人不耐,

寫到第二份時,我已經想打退堂鼓,

(習慣用電腦後,手寫變成一種負擔~)

我想,花蓮在地律師,

應該是用這種高額的入會費,跟折騰人的申請文件,

希望外地律師不要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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