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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傍晚帶小孩在新竹海邊踩腳踏車吃海鮮時,

突然接到一封EMAIL,詢問他上訴案件進度,

頓時胃口全失!


立馬回想當時上訴程序有無做完整?

有無檢附上訴理由?

裁判費有無繳納?

可是人在外面,看不到卷宗,只能猜想~

(上訴事宜非同小可,以K的個性該做的一定會做到足,

  不會讓法院有挑剔的空間)


晚上回去也是沒睡好,想了又想,

直到星期一進辦公室翻出卷宗,

確認該做的都做了,

當事人後來確認是因為他地址搬遷沒有陳報新的地址,

才沒收到法院通知,

才鬆了一口氣!


替當事人擔心受怕,也是律師工作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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