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
認為馬總統及李述德有圖利廠商之嫌,建議移送法務部處理,
陳長文律師為此發文表示不以為然,
認為柯文哲以"合不合理""社會觀感"
而非"合不合法"去判斷
巨蛋該不該拆 要不要移送檢調等問題,
是踐踏法治的作法!

另外也有人質疑廉政委員會是黑機關,
所以提出的調查報告不具效力~

對於上開的質疑,
我是這樣看的~

廉政委員會是黑機關?
是的,廉政委員會沒有法源依據,當然是黑機關!
所以這個組織能給柯文哲的,永遠是建議,不會是決定!
(黑機關對市長哪有拘束力?)
另外要問的是,黑機關提出的報告,難道就沒有參考的價值?

根據現在揭露的資訊,
不要說柯文哲了,連路人都可以跑去地檢署按鈴提出告發,
要求檢調對這個案件進行偵查,
因為事證明確!

一個這麼大的BOT案件,
招標須知定得明明白白,
其他廠商看了摸摸鼻子就算了,
最後只有遠雄投標變成最優先議約人,
結果勒,進入議約程序後,
這個可以改,那個也可以改,
原來之前那個招標須知,是呼攏社會大眾(其他廠商)的,
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
那綁標應該也是合法的勒!

大巨蛋案件,
原本招標公告是這樣寫,
興建權利金為零,但要收營運權利金,且要有回饋計畫,
結果勒,
馬總統跟趙藤雄見一個面,
營運權利金竟然變成零,
理由是遠雄同意提供回饋計畫,
所以就不用給權利金了!
(回饋計畫是遠雄本來就承諾要給的,
馬前市長跟人家談一談後,
遠雄竟然連權利金都不用出了,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馬總統多麼會跟別人談判了~)

不管馬前市長是根據哪一個Z>B公式
得出回饋計畫 > 回饋計畫 + 營運回饋金 的結論,
總之,馬前市長信了,李述德也信了!

你信嗎?

根據數學公式,
A+B > A,
只有一個例外,B = 0時,A+B = A
至於A+B < A ,絕不可能!
從這一點來看,
馬前市長跟李述德創造了數學史上的奇蹟啊!

這就是所謂不合理!

當然,不合理=/=違法,
不過,馬端臨所著"文獻通考"裡面有這麼一句話,
物之反常,異也。
紀曉嵐所著"閱微草堂筆記"裡也有這樣一句話,
物之反常者為妖~

遇到妖,要不要去查一查,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勒?

柯P的最大好處是,
以常理判斷事情,
完全不甩誰誰誰那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詞,
(這一點跟鄉民判斷事情的角度一致阿!)
所以一堆打著依法行政的幌子
卻大剌剌的幹著利益輸送的政客,也因此無所遁形!

馬前市長(馬總統),
如果你自認跟遠雄議約過程裡
一切依法行政站得住腳,
那卸任前幹嘛將任內經手所有重大案件的相關資料及會議記錄

都列為機密不讓外界檢視勒?

要不是出來一個柯P白目的力量,
把一切資料都解密,
你現在還躲在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的殼裡過你的好日子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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