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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一個優秀學姐F律師的死訊,

令人相當錯愕震驚,

畢竟,以學姐四十出頭的年紀,

說再見,實在也太早了一點!

嚴格講,K並不認識這位學姐,

不過,這個學姐在T大法律算是小有名氣,

因為她大三就考上律師

(後來因為修法,律師必須畢業後才能考,

所以大三考上律師的事情已經變成傳說~)

後來考上公費留學,去哈佛跟NYU拿了兩個碩士,

擁有三張律師執照(台灣大陸美國紐約州)

回台後就在某間大型事務所擔任律師,

經過十年的努力,當上了合夥人,

除了事業之外,還有兩個可愛的小朋友~


這樣的經歷,

怎麼看,都是人生勝利組無誤!

但是,學姐卻提早退場了~

 

也許,人生的能量是固定的,

越絢爛的人生,越早燃燒殆盡!


以K的觀察,

三師的工作量大概是這樣:

一般而言,

醫師 = 會計師 > 律師,

醫師跟會計師的養成過程都需要長時間的加班值班,

律師,如果在傳統訴訟所,是不太需要,

頂多八九點就可以下班了~

不過大規模的醫院或事務所的話,

勞累程度不相上下,

大醫院主治醫師 = 大事務所會計師 = 大事務所律師~

醫師從養成階段就要值班standby, on call,

且執完夜班後直接上七點的白天班,

30小時沒睡,很正常~

菜鳥會計師從查帳員做起,

領一點點薪水,卻老是加班到十一二點,

每年的五六月是大忙季,其他則是忙季,

幾乎很少看到正常上下班的查帳員或會計師,

除非跳到in house,生活作息會穩定一點~

這樣搞了十幾年,才有辦法升上合夥會計師,

擁有自己的小房間!

(之前k跟朋友去參觀某大型事務所,

提出這樣的問題,得到令人傻眼的答案,

是的,要坐進那樣的小房間,請先爆肝15年!

在此之前,只有OA可以坐~)

菜鳥律師在大所,能夠八點下班,算早,

有的大所,如果連續幾天八九點下班,

老闆(合夥人或資深律師)就會找你講話了,

或多pass一點案件給你(反正你很閒嘛~)

如果做非訟的,

凌晨跟美國客戶conference call,是家常便飯,

meeting完後,隔天一早又要起來弄另外一家客戶要的急件,

精神壓力不可謂不小!

所以在大所/大醫院的三師,

生活品質都不太好,

也許賺很多錢,

但是,家庭生活相對被壓縮,精神壓力相對的大,

這都是專業多金後面必須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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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