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日本織田信長的歷史書籍,

織田信長本來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大名,

後來一戰成名,變成日本戰國時代的風雲人物!

而那個成名的一戰,就是桶狹間之役,

故事是這樣的,

超級大名(諸侯)今川義元

帶著n萬人馬要去京都遊玩(?其實是上洛,就是稱霸的意思)

經過織田信長的領地,

織田信長手下只有幾千兵力,

可以選擇的有限,要嘛投降,要嘛反抗到底,

一般人都建議投降避避風頭,

不過織田信長卻執意出擊,

趁夜黑風高的時候突襲了今川義元的大本營,

割下了今川義元的頭顱,

這就是當時震撼日本的統狹間之役!

打官司就是戰爭,

身為律師,

很不喜歡來自對手律師的突襲,

比如:當庭提出書狀讓你來不及反應~

也很不喜歡來自法官的突襲,

比如:開庭時不表明心證認為哪個地方他很在意,

讓雙方律師有機會攻防或補充證據,就判決了!

不過勒,

上面的突襲都是小菜一碟,

最厲害的,是來自當事人(客戶)的逆襲!

比如:

當事人說被騙錢,對方一定有詐欺,

我說要不要告民事?

當事人說告民事沒用告詐欺,

好,就告詐欺,

結果勒,開庭時對方(被告)拿出一堆匯款單據,

說有陸續還錢,並沒有詐欺的意思!

(k含淚默默點頭~)

(都有在還錢了,怎麼可能構成詐欺!)

開完庭回去問當事人,

當事人說唉阿他只有還一點點阿!

k:有還一點點跟完全沒有還錢捲款潛逃,差別很大!

     你應該跟我講清楚的!(攤手~)

比如:

當事人說房子被偷過戶,要提告,

結果相關過戶資料調出來,

當事人申請的印鑑證明在上面,

代書也作證說當天當事人有到場阿~

(k滿臉豆花淚牛滿面~)


結語:

張惠妹有首歌的歌詞是這樣:最愛的人傷我最深~

被當事人突襲,是最有殺傷力的!

請各方大德委託律師時務必誠實告知實情,

不要跟自己的律師過不去,

也不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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