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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介紹朋友來所討論他的法律問題,

其實蠻單純的,

朋友父親幾年前去世,留下一堆財產,

但是幾個兄弟姊妹每個都有意見,

這個先生委請律師處理遺產分割的事情,

結果勒,

那位律師辦一辦,辦到完稅,遇到海大富公公(下面沒有了~)

每次打去問,律師都反問兄弟姊妹談得如何,毫無進展,

就這樣拖了n年過去~

 

其實既然已經辦到完稅,

就可以將房屋土地過戶為幾個兄弟姊妹公同共有,

大家談不攏沒關係,就提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分割,

法院分割的方式,也許不會都讓大家滿意,至少有一定公平性~

 

不過勒,

這個先生可能因為之前有過不愉快經驗,

對律師充滿不信任,

很堅持除了裁判費外,大部分的委辦費用要等到判決才付,

這當然無法同意,

因為律師付出的,就是時間,

委辦費用就是事前付清,絕無例外,

我不可能在沒有收到報酬的情況下做事情,

(是的!我寧可拿這個空檔去看電視~)

 

至於收錢不辦事?那是多慮了,

k之前也有客戶從國外(泰國 馬來西亞)委任處理在台灣的官司,

對方把委任狀快遞回台灣,把錢匯進來,

該辦的事情,該出的狀,該開的庭,一個也沒少,

一直到判決出來,k跟客戶都沒碰過面!

(事實是,到現在也沒見過面,我連客戶是圓是扁都不知道~)

 

我可以理解這位先生的顧慮,

所謂一朝被蛇咬,終身怕草繩,就是如此,

不過勒,他不滿意前面的律師,也不能把氣出在我身上阿~

 

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如果完全沒有信賴基礎,那還是自己想辦法好了!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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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