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最近接受訪問時就慈濟內湖的那一塊地表示意見,

結果引來玄奘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釋昭慧的批評,

為慈濟叫屈,認為柯文哲糟蹋羞辱人~

https://tw.news.yahoo.com/%E3%80%8C%E8%A6%81%E6%94%B9%E6%88%90%E9%96%8B%E7%99%BC%EF%BC%8C%E5%A5%87%E6%80%AA%E8%80%B6%EF%BC%81%E3%80%8D%E2%80%A6-%E9%87%8B%E6%98%AD%E6%85%A7%E6%96%A5%E6%9F%AFp%E7%BE%9E%E8%BE%B1%E6%85%88%E6%BF%9F-%E5%8C%97%E5%B8%82%E5%BA%9C-%E5%B0%B1%E4%BA%8B%E8%AB%96%E4%BA%8B-225847220.html

 

這個爭議的起源,

就在大湖公園旁邊有一塊地,

慈濟n年前買下了,想蓋社會福利大樓,

不過勒,這個地是水土保護區,要蓋大樓,是不被允許的,

除非先變更使用目的,

柯p說既然那塊地是保護區,那就不應該任意變更使用目的

(這個議題在選前就有要求各候選人表態,柯p選前的態度也是如此~)

 

 

這個議題,雙方各說各話,

我們也不要一面倒,就讓雙方說法平衡呈現~

 

基本案情介紹: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0/376617/

慈濟內湖用地

慈濟基金會希望能在北市內湖區蓋一棟高10層樓、

可容納2000人的「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

該計畫區位於內湖區大湖公園北側,面臨30 公尺寬的成功路5段,

面積約4.48萬平方公尺,分為南、北二基地。

 

甲方(內湖居民):

 

乙方(慈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24/470255.htm

 

至於誰是誰非,請自行判斷~

 

乙方(慈濟)釋昭慧轉貼網友Moya的論述裡有一段很有力,

就是

原來 慈濟是經當時市府單位的引薦、遴選與擔保之後,

才選擇內湖園區現址。

那麼慈濟顯然是受害人,應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國賠!

 

不過勒,

慈濟向台北市政府主張國賠是一回事,

並不代表台北市政府有法律上義務

必須核准"慈濟內湖用地變更使用目的"!

 

再講一次!

你慈濟可以用"我當初涉世未深被台北市政府騙身騙了"為由,

請求台北市政府賠償,甚至買下那一塊地!

但是,慈濟的法律上權利武器清單裡,

並沒有要求台北市政府變更該用地使用目的的請求權~

我想釋昭慧女士應該好好的想一下,

他是不是把情跟法混在一起了?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